第B01版:法苑周刊

邻里一起诉讼找说法合伙风险费用共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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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协议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林某应返还李某2090元及支付相关利息。

2018年,林某因房屋漏水问题起诉楼上住户,林某因花费过多表示想停止诉讼活动,邻居李某提出继续诉讼活动,一起彻底解决漏水之事。最终共同决定由林某出面处理与楼上住户之间关于漏水问题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李某向林某转账共计垫付鉴定费11000元。经认定林某的房屋损坏是由于楼上住户卫生间渗漏所致,林某获得赔偿款60818元,鉴定费18000元由楼上住户负担。代理费12000元及差旅费5820元,共计费用损失17820元,由林某支付。

法院认为,李某与林某共同就通过诉讼解决与六楼住户漏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属于为了共同目的,订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系个人合伙协议,李某支付的垫付款11000元应当扣除其在林某与楼上住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支出中应承担的损失部分后予以返还。对该案支出的费用损失17820元,可酌情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即8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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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邻里一起诉讼找说法合伙风险费用共分担 2020-11-04 2 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