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近年来,很多准备养宠物的人会选择用领养的方式代替购买,网络则是他们选择领养宠物的第一阵地。但是殊不知,有些人竟动起了歪脑筋。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以有偿领养宠物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
马先生是一名爱猫人士,最近想入手一只布偶猫。便通过百度贴吧“布偶猫交易吧”认识了一名微信名叫“嗯”的人。这人自称叫陈某,手上有一只品相不错的布偶猫。经过商谈后,马先生将以3888元买下这只布偶猫。当晚,他通过转账的方式向陈某支付了共计1944元人民币的定金。第二天,马先生将尾款1944元人民币转给了陈某。按照约定,布偶猫应该在三天后就送到马先生手中,但快递却迟迟未见踪迹。最后,陈某索性彻底消失了,怎么都联系不上。马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前往派出所报案。
不久,陈某被抓获归案。原来陈某真名叫余某,据他交代,他压根没有所谓的布偶猫,发给马先生的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说将猫寄出的话也都是为了收尾款编的。收到3888元转账后,余某就将马先生删除,将钱取现后把银行卡注销了。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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