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闫理
本报讯 办婚宴置酒答谢宾朋,肯定希望喜酒保质保真,华某通过朋友购买10箱飞天茅台,没想到竟被亲友指出这是假酒。华某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赔货款8.4万元并要求按照货款三倍金额支付赔偿款。日前,松江法院审理此案,最终达成由周某某返还华某8万元货款的调解协议。
2018年初,华某经其好友罗某介绍,通过罗某的老公周某某所谓的“内部渠道”,按每瓶低于当时市场价两百余元的价格,购买了10箱53度飞天茅台酒(总价款8.4万元),准备用于自己即将举行的婚宴。华某丝毫未怀疑酒的真假,带着回老家举办婚礼。然而两个月后,华某却被亲友提醒酒的口感不对,怀疑是假酒。原来之前华某也曾托别的朋友通过所谓“内部渠道”购买过一批茅台酒,后被查出是假酒。华某一边跟罗某交涉要求退赔货款,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婚宴所剩的7箱茅台酒送检。经鉴定,该批酒同样属于“假冒贵州茅台酒”,后罗某的丈夫周某某也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查明,因周某某非该销售人员,其仅是从中牵线作用,故公安机关对其终结侦查,解除羁押。华某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赔货款8.4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按照货款三倍金额支付赔偿款25.2万元。
审理中,周某某辩称,其与华某之间并未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其仅是在华某的授意下向第三方销售者订购了华某指定的茅台酒,双方属于代理关系,其不属于经营者,华某要求“退一赔三”于法无据。且对华某送检样本的关联性有异议,华某前后两次通过不同渠道购买了同款茅台酒,可能这次送检的样本是之前购买的假酒。
经查,周某某是从之前做业务认识的朋友曹某处购买了涉案的10箱茅台酒,据称曹某系茅台酒旗下某酒类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渠道”调货,并且价格低于市场价。在确认华某所要购买的茅台酒种类和数量之后,曹某通过物流公司将茅台酒发给周某某,周某某再将所收的华某支付的8.4万元货款通过物流公司转付给曹某。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跟双方反复沟通。华某也松口了,称其因婚宴用酒被亲朋说是假酒,丢了面子,打官司就是为了出口气。周某某亦有表达歉意之态。最终双方总算坐回调解桌前,在法庭的主持下,最终达成由周某某返还华某8万元货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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