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卡路里还没燃烧完私教纠纷难“消停”

本文字数: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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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杨女士

投诉时间:2020年10月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和身材健美的追求不断提高,大家都热衷于去健身房“燃烧卡路里”,其中不少人还请了“私教”。然而,由于健身教练流动性大、资质不一,以及部分健身会所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管理模式,产生了不少健身纠纷。

消费者杨女士去年12月在某健身中心办理了会员,并购买了32课时的私教课程,共支付了9600元。原以为有了私教可以事半功倍,但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6节私教课更换了3名私教,而私教课中,教练在上课过程中不断接打电话、玩手机,很多健身项目以及动作根本没能指导到位。

由于完全没有达到健身的效果,杨女士决定不在这家健身房继续健身,并要求退还当初缴纳的所有费用。但这一要求遭到了健身房的拒绝,双方协商未果后,杨女士投诉到浦东新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记者连线

受理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尽管健身房方面表示按照相关约定,不予退返任何费用,但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劝说调解下,健身房最终同意返还杨女士3435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女士对这一处理结果也感到满意。

日常投诉中,健身服务业的纠纷从未“消停”过,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矛盾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例如健身私教行业存在水平参差不齐、培训认证混乱等问题,而消费者在找私教时一般也会“看脸”、看重教练自身体形,很少有“看证”意识,这就为日后私教随意跳槽,导致学员被频繁更换教练及服务跟不上埋下了隐患。另外,经营者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缺乏诚信精神、违反合同约定和签订霸王合同等原因。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服务时应选择正规商家,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核对相关条款,应当坚持理性冷静的精神,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了然于胸,对格式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当场予以指出、拒绝,消除产生纠纷的隐患。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如健身会所未按照双方约定提供私教课程与服务的,则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依法追究健身会所的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金玮律师表示,就杨女士的遭遇而言,显然系健身会所提供的私教课程与服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金玮律师也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据此,消费者杨女士有权要求健身会所退款。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健身会所时应选择具有良好口碑的诚信商户并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选择“私教”的消费者来说,双方的合同中应对有关私教课程与服务内容作具体明确的约定,从而避免就有关私教课程与服务的质量与效果因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如消费者基于特定的健身教练而购买私教课程与服务的,建议在合同中对健身教练的人选予以明确约定,并应约定健身教练如有变化时的变更或解约条款,从而使消费者可依据合同行使相关权利,维护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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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卡路里还没燃烧完私教纠纷难“消停” 2020-11-24 2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