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088

  “痰”:

记者调查发现,在各类网络安全事件中,返利骗局、刷单骗局以及游戏相关骗局是未成年人最容易“中招”的三类骗局,这类“简单粗暴”容易识别的骗局却往往容易让未成年人上钩,不少黑产从业者通过租号、买号、伪造付款截图、发送木马等方式设局诈骗。(11月21日《新京报》)

百家讲:

一些未成年人掉进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好的网络“陷阱”,他们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受到欺骗既让他们蒙受财产损失,还给他们的成长带来了阴影,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要保护好未成年人,就必须斩断诈骗分子伸向他们的黑手。

对此,需要学校加强校园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家长也要告诫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比如不要盲目扫二维码,不盲目点击不知来源的链接等。家长还要做好手机支付的安全措施,不要轻易告知孩子手机支付密码、银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还要看到,越来越多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诈骗,背后更大的原因还是在于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只有从根本上遏制泛滥成灾的电信诈骗,净化网络空间,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陷阱”才能被填平。通过学校、家庭、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形成合力,各方都要守土有责,才能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堤坝。

——戴先任

“痰”:

贵州省福泉市一名中学聂姓女教师的道歉事件引发人们关注。因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聂姓女教师通过电视台向公众道歉,她所在学校的副校长亦通过电视台公开致歉,  “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教育单位我们感到很惭愧。”(11月18日澎湃新闻)

百家讲: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公众参与。女教师背离交规的失范行为需要纠偏,需要规训和惩罚,这无可非议。只不过,通过法外施罚的方式来提高失范者的违规成本,显然是  “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角色越位。“女教师上电视道歉”损伤了普通劳动者的权利,损伤了师道尊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从这个角度上说,“女教师上电视道歉”没有法律依据,背离了“罚当其过”  “过罚一致”的公平与正义,惩罚过重了、走偏了。

塑造城市文明,既需要发现和捕捉不文明行为的“问题意识”,也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  “过程意识”。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女教师电视上道歉”之所以遭受批评质疑,说到底在于其触碰了人们关于权利与尊严、公平与正义的敏感神经。——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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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20-11-24 2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