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的生活早已离不开网络,因此网络侵权也成了常见的侵权类型。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在《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网络侵权的通知、处理等规则进行了完善。
首先,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再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最后,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投诉或者提起诉讼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终止此前所采取的措施。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实施后,网络侵权就有了更加完善的规则指引。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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