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辽宁评定出首批369人次专业律师,范围涉及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等9个专业。
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何可人表示,对律师专业水平进行评价,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专业水平,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提高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
2019年7月29日,辽宁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辽宁省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参评律师可选择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9个专业开展评定工作。评定的律师分别称为相应的专业律师,每名律师参评专业不超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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