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庭审;社会

薮猫不是宠物猫 非法买卖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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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张文姣  冀东方

本报讯  薮猫,别名非洲薮猫,属于哺乳类猫科动物。它们的“招风耳”极具喜感,一双大长腿堪称“喵星人”之最,特别招人喜欢,这也让它们成为宠物贸易的焦点。但是,薮猫不是家养宠物猫,在我国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交易薮猫的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这是该院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理后的首例涉及珍贵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4月,被告人沈某、张某某共同开设一家宠物用品店。同年5月6日,二人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一个好脾气姑娘”  (另案处理)处以80000元的价格收购一只薮猫,后因饲养不善导致该薮猫意外死亡。之后,又于同月26日以88000元的价格从该卖家处收购第二只薮猫。同月30日,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A大宝姐姐”  (另案处理)处以68000元的价格收购第3只薮猫。后被告人沈某、张某某委托“A大宝姐姐”为其寻找购买薮猫的买家,经“A大宝姐姐”联系其他买家出售未果,2019年1月25日两被告人以50000元将第三只薮猫出售给“A大宝姐姐”。

今年2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沈某、张某某开设的宠物用品店内当场查获第二只薮猫。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沈某明知薮猫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仍予以非法收购并出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某和沈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均被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依法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沈某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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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庭审;社会 A05 薮猫不是宠物猫 非法买卖要坐牢 2020-12-02 2 2020年12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