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076

  “痰”:

近日,一张落款为海南海执律师事务所发给交警的《知会书》引发热议。《知会书》称,该所一律师受司法局指派办理黑社会案件,但由于人数众多,海口中院附近停车位紧张,要暂借路边停车,要求交警不要贴罚单,否则将追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责任。此后,警方发布消息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立即依法查处,并发布处罚结果,要求车主5日后持告知单接受违法处理。(12月5日《新京报》)百家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是律师,虽然法院附近停车位紧张,但这不是违停的理由,要么将车停在停车位上,要么违停了就接受处罚,而不是拿“知会书”威胁交警。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当事律师咋这么自信,凭借“知会书”就能够吓退交警呢?如果这样就不敢处罚了,法律还会被尊重吗?法律在律师的心目中,应该是受到敬畏的,应该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不管是替别人打官司,还是自己办事,都要遵守法律。相比于普通人对法律的不尊重,律师的所作所为让人痛心。一个律师居然妄想着用“权力”或“身份”压倒交警,让其知难而退,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面对律师毫无职业操守的  “威胁”,交警表现出了执法者的  “硬气”,没有被吓倒,反而是雷厉风行地执法。当地交警用自己的行动再次维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尊严,也维系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律师违停“威胁”交警,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让其再次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闹着玩”。以后交警执法多些“透明度”,也就多些硬气,更能够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尊严。——王军荣

“痰”:

近日,有广州市荔湾区的一年级学生家长反映,其孩子所在小学要求非广州户口的一年级借读生家长支付一笔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捐款”,收款方为广州市慈善会。据悉,类似情况在同区其他学校也有出现,不少借读生家长对这次“捐款”抱有疑问。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就此事进行了回应,表示捐款以自愿为原则,目前已要求相关学校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百家讲:

学校要求外地户口的家长进行捐资助学,而且数额高达数万元。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自愿还是胁迫?交吧,许多人无力承担,不交吧,又怕孩子在学校被另眼看待。这就让家长和孩子压力山大,根本背离了自愿原则。如果是自愿,那么就应该不分本地和外地户口,大家一视同仁。再就是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捐多捐少,或捐与不捐。而不该以学校名义下捐款指标和任务。捐款是爱心,不捐是本分。从这一点来看,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向家长解释是必须的。同时相关学校还应就此事进行反思,并纠正区分户口和下捐款指标的错误做法。——陆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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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20-12-08 2 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