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海防工程人员禁捕期顶风作案

该团伙10名成员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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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丁昊杰

本报讯  为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和长江水域生态系统,自今年起长江上海段流域暂定实行10年禁捕。可有人对此视若罔闻,借着保护水域安全工作的便利,进行非法捕捞。近日,浦东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公安处查处了这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今年9月底,浦东警方在水域日常管理中发现有一伙人员在长江沿岸临港东滩促淤区使用电捕等手段实施偷捕,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多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这伙人员开展侦查。根据相关线索整理研判,民警排摸清了该伙人员的作案情况。

经缜密侦查,该团伙以潘某为首,勾结蔡某、章某等人驾驶快艇、泡沫船等船只,在东滩促淤区内使用禁捕工具,依据潮汛时间,昼夜实施非法捕捞。捕捞所获水产品售卖给刘某等人以此非法获利,形成了一条捕捞、运输、销售的完整犯罪链条。民警在梳理人员身份时发现为首成员潘某还负责着这片水域海防设施维护、保养等职责,蔡某等人也是其手下员工。原本是保护一方水域安全,但在利益面前,却抱着侥幸心理,干起了电捕鱼的非法勾当,这种非法捕捞手段对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危害,查处此团伙刻不容缓。

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明确后,11月30日5时许,专案组民警开展了收网行动,先后在滨海地区抓获潘某、蔡某、刘某等共10人,当场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450余公斤,大部分为鲻鱼,也有小黄鱼、鲈鱼、鳗鱼等品种。另外现场还缴获了电捕工具3套、网具若干,查扣“三无”船只4艘。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了在明知长江禁渔期的情况下依旧开展非法捕捞。为了提升捕鱼效率,还在船上安装了发电机,采取了电捕鱼的方式。目前,该团伙10名成员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一个从事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团伙被浦东警方全链条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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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海防工程人员禁捕期顶风作案 2020-12-15 2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