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小伙竟在网络论坛买到气枪,还学会了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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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张某是个“军迷”,他在逛军武类网络论坛时,获得了隐秘的买气枪渠道,后更掌握了自己组装气枪的技术。殊不知,小张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日前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张某被法院判处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获刑1年6个月。

1999年出生的张某是名军事迷,经常在互联网上浏览一些和军事武器有关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一些帖子下面会有人留言,表示如果想要购买枪支弹药可以加微信联系。于是张某主动加了一个卖家的微信,并从他那里成功购买了一把金属手枪和一把长管气枪。

后来,张某又以同样的方式,想在另外一个卖家手上购买长管气枪,这次的卖家没有直接给张某寄来枪支,而是发给他一些京东、淘宝、拼多多等平台不同商家的购买链接,指导其购买枪支配件,并且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教给他组装枪支的方法。张某按照这名商家的指引,购买了气枪的配件,并成功组装成了一把长管气枪。

经鉴定,张某持有的三把枪支,一把手枪无法正常击发,另外两把长管气枪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张某供述,他购买和组装的枪支,平时放在家里当做装饰,空闲的时候会在家里练习射击。

检方认为,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枪支,不仅仅包括倒卖或者贩卖枪支,还包括购买等交易行为,张某明知通过网络途径购买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主动联系卖家进行购买,并且双方对买卖枪支的样式、价格、数量等进行了详细沟通,因此张某购买枪支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其中“制造”包括制作、加工、组装、改装、拼装、修理等具体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进行制造,也无论是否制造成功,都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因此,张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法规,在网上非法购买枪支配件并组装成枪支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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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小伙竟在网络论坛买到气枪,还学会了组装 2020-12-16 2 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