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回眸;城事

这一年,法治温度&城市文明

本文字数:2352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陈颖婷  见习记者  翟梦丽

法治有温度,民生总关情。这一年,在法治上海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感同身受。

今年5月14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为一条鱼,立一部法,上海开创了地方立法史上的先河,让我们感受到立法的深度;“十年禁渔”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一环,上海公安机关与环保、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进行全链条打击,有效遏制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让我们感受到执法的力度;上海法院为无律师代理的60岁以上当事人开设免预约现场立案窗口。今年7月1日起,上海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扩围”,将“触角”延伸至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更多角落,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法治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方方面,让我们一起回顾那些温暖了你我的法治进步。

立法有深度

为一条鱼,上海立了一部法

中华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称为“水中大熊猫”。

在上海,长江口水道是中华鲟的必经通道。这里既是亲鱼繁殖的“待产房”,又是亲鱼产卵后的摄食处,更是为幼鱼快速生长提供饵料的“幼儿园”。

中华鲟这条鱼的游向,关乎上海的生态环境,意味深长。今年5月,《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6月6日起正式施行。

为一条鱼立一部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这是全国率先对长江流域特定物种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开创了国内特有物种立法的先河。

《条例》确立了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严格监管、社会共治的保护与管理原则。

在建立救助机制方面,《条例》明确个人和单位对中华鲟的救助责任,建立健全中华鲟收容救护体系。《条例》还明确,禁止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利用中华鲟及其制品;禁止捕捉、杀害中华鲟,因科学研究等特殊情况必须捕捉中华鲟的,应按规定取得特许捕捉证。

此外,《条例》要求上海市渔业部门建立中华鲟保护与管理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社会报告中华鲟资源状况、人工繁育、增殖放流、收容救护等情况。

由于中华鲟具有洄游的特性,对中华鲟的保护需要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协同合作。这也是此次出台的《条例》一大亮点。

《条例》专章作出规定,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相关部门建立中华鲟保护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在执法合作、生存环境监测、收容救护、迁地保护、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协同推进中华鲟保护管理。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中华鲟保护和长江流域生态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一条鱼,立一部法,值得!

执法有力度

守护母亲河,上海“利剑出鞘”

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十年禁渔”就此拉开帷幕。

长江拥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含亚种),170多种为长江特有,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然而目前,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因此,“十年禁渔”无疑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一环。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就是要在一段时间内从根本上停止捕捞利用,这将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对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恢复其生态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6月以来,上海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侦破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280余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70余人。

据上海警方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口禁捕范围扩延,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范围为东经122度15分、北纬31度41分36秒、北纬30度54分形成的框型区线,向西以水陆交界线为界,北面的水陆交界点是长江口北角(启东嘴),南面的交界点是南汇嘴,比原来向东延伸出去约51海里,相当于禁捕区东扩了约2000平方公里的水域。

除了禁渔,为期三年的“护航长江口”专项治理行动也于12月20日启动,上海执法部门加大力度打击内河船舶非法排污、内河船舶涉海运输、非法捕捞、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长江口水上安全。

我国首部流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保护长江母亲河,进一步夯实“长江大保护”的法律基础。

司法有温度

公益诉讼为民  司法服务助老

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为民,折射出的都是司法机关守护民生的温情。

12月16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一项新举措——为没有委托律师的老年人开设免预约现场立案窗口。规定:“凡是没有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60周岁以上的当事人,无需经过网上预约,可直接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自1991年成立全国第一个老年法庭开始,上海法院始终坚持着“司法护老”,为老年人提供司法帮助,给予司法温情。

检察公益诉讼,核心是“公益”,初心是“为民”。

从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到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年,上海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到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更多角落。

今年7月1日起,上海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扩围”,上海根据自身特色新增城市公共安全、金融秩序、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安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五大领域。

这一年,上海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1至11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38件,同比增长93.8%。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方面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98.77亩、水域55.655亩、土壤187.2亩、耕地22亩、林地145亩,督促整治违法排污的企业28家,督促清除固废和生活垃圾31.1万吨,追偿各类赔偿金、治理费用2267万元,督促收回流通中的不安全食品药品涉及流通区域10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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