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为讲义气,他酒后发动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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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男子深夜为接好友,酒后发动了机动车。路遇民警临检,竟加速冲卡,企图逃避检查,最终酿成交通事故。目前,该男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12月16日23时3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祁连山南路绥德路路口设卡临检,一辆面包车在经过卡点时未停车接受检查,反而突然加速驶离临检路口,民警见状立即展开追踪。最终,这辆面包车在行至祁连山南路真南路路口时,一头撞上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车辆。民警将肇事司机赵某控制后,经检测赵某属于醉酒驾驶,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到案后,赵某供述,当晚自己与几个朋友在饭店小聚,喝了不少酒,饭后赵某步行回家休息。22时许,赵某接到好友电话,请他帮忙去火车站接人。虽知喝过酒,但碍于朋友面子,又觉得自己已经休息过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问题,抱着侥幸心理的赵某决定开车上路。当赵某驾车至祁连山南路绥德路路口时,遇到民警正在临检,担心自己酒驾被查,便加速冲卡。由于对周边道路不熟,加之民警在后追踪,慌不择路的赵某在逃逸途中撞上了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车辆。经过民警教育,赵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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