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白云警方两次发布通报:刘某承认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在背后水军获刑同时,家长也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此前,在网上,刘某极具煽动性的文字,加上孩子“吐血”的照片,曾激发不少网友的同情,进而愤怒于教师的 “暴力”。如今,警方的通报让其控诉成了大型翻车现场。这反转,真让人猝不及防。
有网友认为,家长被拘有点冤。可是真的冤吗?从法律角度看,刘某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必要承受法律责任的性质。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下,这种罪名可以由检方直接起诉,而不用“不告不理”。
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查处、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重申了一个常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的底线、公序良俗的约束,在任何场合都不是任何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任性而为,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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