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实习生 周茹馨
2020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初执案件16.16万件,执结16.2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68%和7.56%;执行到位金额378.94亿元。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执行指标居全国前列。
这是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六稳六保”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会上还发布了上海法院2020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执行不能五个典型案例、执行失信联合惩戒五个典型案例。
记者同时获悉,针对集资诈骗等涉众型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中被害人数量众多,执行案款发放工作量巨大的问题,上海法院探索开发运行涉众型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拟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
●2020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初执案件16.16万件,执结16.2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68%和7.56%;执行到位金额378.94亿元
●2020年,全市法院共打击拒执犯罪28例,司法拘留208人,限制出境1315人次
●上海法院严格落实“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要求,全年累计执行到位涉农民工劳动报酬3.69亿元
“智慧”破解执行难题“电子封条”显威力
2020年度,上海法院助力破解“执行难”,不断深化执行信息化工作,打造“智慧执行”系统,将现代科技融入执行业务之中。此外,完善全市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智能化办案平台,实现格式文书自动生成、关键节点信息自动回填等功能,为法官全流程网上办案提供智能支撑。
比如,在上海高院当天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上海宝山法院创新的“电子封条”就在执行中发挥了震慑作用。
在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执行杨某平、杨某燕金融借款合同案中,因被执行人杨某平、杨某燕未履行调解书中的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向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却一直未到庭履行义务。
此后,执行法官前往涉案房屋张贴拍卖公告等材料,却发现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并张贴纸质封条后,纸质封条被人为撕毁,导致案外人将房产对外群租作为职工宿舍。
为了对该房屋实现有效监控,防止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再次将房屋出租,为后期拍卖做好准备,执行法官联系了网络科技公司,研发出“电子封条”。该“电子封条”能够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安装牢固不易脱落损坏。
2020年5月28日,执行法官一行前往涉案房屋安装“电子封条”,仅用5分钟就将电子封条牢固安装在被查封房屋防盗门上。
“电子封条”有效地震慑了被执行人及非法占据房屋的案外人,本案再无反复。这一运用也是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过程中的一次成功实践。
探索涉众型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
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汤兵生在发布会上介绍,上海近期进入到近年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较为密集的执行阶段。“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少则几百人,多则几万甚至数十万人,并且分散在全国各地,对上海法院的案款发放提出很大挑战。”
针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中被害人数量众多,执行案款发放工作量巨大的问题,上海一中院率先开发运行涉众型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登记核对与发款工作从线下转为线上。
被害人只要登录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就能完成所有信息的录入。“如果申请人自己报的案款与后台审核的不一致,我们还会再与其联系,重新填报。”汤兵生说。
比如,在一起集资诈骗案中,通过该平台完成线上登记确认3.5万余人,第一批近1.8万人5亿余元案款已全部在线完成,使众多被害人“足不出户”兑现退赔损失,也极大地实现了案款发放高效、便捷。
汤兵生透露,这一做法今年有望在上海全市范围内推广。
执行到位
涉农民工劳动报酬3.69亿元
2020年,上海法院执行工作着力推进执行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提升执行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面对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上海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制定指导意见、专人值守备勤、推进在线执行等方式,明确办案指引,畅通异地执行渠道,减少人员密集交叉感染风险,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全市法院共开展移动执行15587人次,执行人员使用移动执行的覆盖率100%,在线留痕证据材料3475件。
上海法院认真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依法突出强制性,充分适用罚款、拘留、强制搜查、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拒执犯罪,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惩治力度。2020年,全市法院共打击拒执犯罪28例,司法拘留208人,限制出境1315人次。上海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严格落实“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要求,及时查控财产,缩短案件流转环节时间,强化欠薪垫付和司法救助等,健全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全年累计执行到位涉农民工劳动报酬3.69亿元。
发布5起
“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在上海高院当天发布的20起典型案例中,有闵行法院受理的张某某申请执行上海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一中院受理的李某某申请执行绍兴某信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等10个破解执行难典型案例;金山法院受理的上海某甲检测中心申请执行上海某乙检测中心服务合同纠纷案、浦东法院受理的周某某申请执行汪某等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等5个失信联合惩戒案例。
同时还有宝山法院受理的倪某等13人申请执行上海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中院受理的上海某实业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建筑装饰公司第一分公司仲裁纠纷案等5个“执行不能”案例。
其中,上海青浦法院审理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被告诈骗了51.5万余元,法院判决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各名被害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证券等财产项目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本人在狱中服刑,无收入且无其他财产可执行,只能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在上海宝山法院,13名年龄在60岁至80岁之间的高龄老人,向上海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索要各自分别支付的29900元“功勋会员”保证金。但这家公司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证券等财产,公司法人蒋某则待在四川老家。这家公司的“幕后老板”熊某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上海市黄浦检察院羁押。
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13名老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追加蒋某、熊某为被执行人。最终,熊某自愿代替公司偿还39000元,13名老人各受偿3000元,余款无力支付。
“提醒大家,特别是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汤兵生说,类似这种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企业、人在外地的法人、仍在羁押的“幕后老板”案件,属于“几乎没有到位希望的执行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法院很有可能“穷尽了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执行到位。
上海高院表示,下一步,上海法院将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上海打造成全国执行环境最好、执行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