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年来,我国各地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犯罪组织成员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而且呈现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发案率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在案发地社会影响较大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竟大多出自那些看上去满脸稚气的孩子之手。(1月30日《检察日报》)
2020年6月份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其中披露,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双上升”的趋势,与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发案率逐年上升有紧密联系。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中,涉黑恶的一些未成年人直接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参与者。同时,一些黑恶势力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加入,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一些未成年人由于成绩不好,或是“留守少年”,或是因父母离异等原因成了“边缘群体”,这些都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有的未成年人本来不愿参与涉黑恶犯罪活动,还会受到黑恶势力中成年人的胁迫而不得不从事相关行为,由此可见,在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中,还隐藏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身影。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发案率逐年上升,与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呈“正向关系”。
未成年人涉黑犯罪往往存在犯罪手段简单粗暴,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等特点。而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就像多年前,一些盗窃团伙组织未成年人偷钱,逃避法律制裁一样。
未成年人涉黑犯罪数量上升,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滑向犯罪的深渊,既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毁了孩子一生,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此,要能予以充分重视。
一方面,需用法治“弹压”,要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形从重处罚,要增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的犯罪成本,根本上来说,还要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让黑恶犯罪在法治阳光下无处遁形。如公安等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宾馆等场所的治理力度,防范这些场所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同时,还要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涉黑上升”也敲响了教育警钟。学校、家庭及全社会要能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尤其是对那些“问题少年”,既要有相应有力的惩戒又要能加强教育,用力地拉他们一把,避免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
要让未成年人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防范未成年人“异化”“黑化”,莫让他们遭到“黑恶势力”的裹挟。要用教育力量、法治力量来对抗“黑恶势力”对未成年人的“侵扰”,还要浇灌未成年人心中的“善之花”,拔除在一些孩子内心的阴暗角落潜滋暗长的“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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