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本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严控租金贷款 遏制“长收短付”

本文字数:936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昨日,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解决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控租金贷款业务,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为精准打击住房租赁市场的乱象,《实施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和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等9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按照“主体合规、房源真实、交易透明”的目标,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从业人员实名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夯实企业、网络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明确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扩大覆盖面。

对住房租赁服务收费、租金支付周期以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作,《实施意见》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本市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对企业租金押金的收付实施监管;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实施意见》坚持整治“快见效”和规范“见长效”相结合,严厉打击市场乱象,着眼构建住房租赁矛盾化解的多元共治格局,完善投诉举报处置、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加强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租房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培育遵法守约、诚信经营、理性租房的市场环境。

同时,上海将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平台政务服务升级,构建完善本市“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的住房租赁线上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住房租赁平台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构建完善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监管应用场景。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好住房租赁平台的公示作用,努力营造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3 严控租金贷款 遏制“长收短付” 2021-02-05 2 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