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越投越亏,眼前的“大盘”有诈!

通过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骗取钱财,1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本文字数:1682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童画

投资者自以为在国际期货市场“驰骋”,其实却是落入了一个虚拟期货平台的圈套。无论盘上如何“盈亏”,投资者都注定亏损。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诱骗投资人进行虚拟期货交易的诈骗案,1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多名投资人炒期货“打水漂”

“平台稳定、资金安全、和国际盘接轨、低手续费、保证赚钱。” 2020年10月,徐先生被一名叫“王慧”  (化名)的“期货公司员工”说动,下载了一款可以进行期货交易的软件,并在王的指导下,开始在该软件上入金投资,但一直亏损。同年11月,王又向徐先生推荐了一位更专业的“齐老师”,然而情况依旧没有改善。直到2020年12月底,齐、王二人失联,该软件平台也无法正常操作和出金了。至此,徐先生共损失了53万元。与徐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多达十余人。经初步统计,十余名投资人损失金额共计约150余万元。

这是一起通过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诱骗投资人进行虚拟期货交易的诈骗案。2020年12月底,1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今年1月27日,浦东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不知从何时起,市面上出现了一款期货交易平台软件,它号称对接某国际期货交易平台,可以进行黄金、原油、股指等期货交易,被它吸引的客户不在少数。自2020年7月起,李某(在重庆被捕,另案处理)利用他人在境外私自搭建的期货交易平台,招募、组建业务团队,雇佣郗某、杨某为客服,康某某、王某某、曹某等人为平台业务员。这些业务员又为平台发展“代理商”池某某、董某某等人。平台为代理商开设账户,由他们去接触客户,以“安全性高”“手续费低”“盈利多”等种种“优势”说动客户在该软件平台进行期货交易。

“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客户多亏钱。”该平台业务员康某某如是说。事实上,该软件根本是一个虚假的期货交易平台,并不能真实地进行期货交易,只是引用了正规盘的行情数据而已。由于该平台引用正规的外盘数据行情,所以客户未能及时察觉异常。无论如何“盈亏”,钱都是在代理商的账户里,资金从来没有流入真正的国际期货市场。

此外,即便显示“盈利”,代理商也会尽量不让客户“出金”,而是继续留在平台操作。为了让钱一直留在代理商的账户里,平台还设置了规则——必须由代理商审核,否则客户无法自由出金。

“客户的钱一定得‘亏掉’才行”

虽说钱一直在代理商的账户,但只有让客户“亏损”,钱才能顺理成章地真正进入了代理商的腰包。客户在平台上操作期货交易“亏损”的钱和所谓的“手续费”就是平台和代理商的利润。

为此,平台的客服人员会配合代理商,按照代理商的要求,用调整代理客户的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爆仓率、隔夜保证金以及修改强行平仓时间等方式来让客户产生“亏损”,并由代理商控制客户出入金。这样一来,客户的交易资金很快会被“消耗”,而客户则以为自己的资金是在国际期货市场里亏掉了。

“我们看准时机让客户提前爆仓或强行平仓,直接亏损不给他(她)翻盘的机会。”说到快速加大客户的亏损,平台和代理商可谓“毫不手软”。客户“亏损了的资金”将被平台和代理商瓜分。

虽然忽高忽低的手续费、突然出现的爆仓或强行平仓也会让客户们感到迷惑和不安,但代理商和平台自有一套话术应对,比如平台不稳定、平台数据有滞后性、日后会返还资金等等。这些投资的客户一来本身并不精于期货投资,二来存在“越是亏损,越想回本”的心理,于是仍将资金投进去。

“你说你们是对赌关系,客户知道吗?”

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振振有词”:“客户和代理商其实就是对赌的关系,客户输掉的资金就是正常亏损啊。”

“客户知道他跟你们是对赌关系吗?知道你们是虚假的期货交易平台吗?你们具有兑付能力吗?”面对检察官的一连串发问,犯罪嫌疑人渐渐低下了声:“那他们肯定是不知道的,否则就不会投资了。”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康某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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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越投越亏,眼前的“大盘”有诈! 2021-03-01 2 2021年03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