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我要找律师

本文字数: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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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您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发生法律纠纷;您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亮起红灯;您在劳动维权时遭遇困惑……

当您需要法律上的专业指点,或者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请给我们来信。“我要找律师”栏目特意为您搭建起寻觅律师的桥梁,只要您将求助事项详细写下来,并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提供什么帮助,然后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传递给我们,我们将免费为您刊出。请在来信或者电子邮件中注明您的详细联络方式,以便律师及时和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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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求助者还是律师,都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与《律师周刊》联系。来信请寄: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4楼《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邮编200032。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szk99@126.com;也可扫右边的二维码关注“法律服务”栏目,并提出咨询。

婚姻家庭

继母后又改嫁,是否应当赡养

张某的母亲早年过世,父亲在他15岁时再婚,18岁时父亲去世,后来继母改嫁,张某和继母基本没有什么来往。

现在张某已经50多岁,继母忽然联系他,称自己改嫁后又离婚,此后一直未婚,如今独自一人需要赡养。

请问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张某是否有义务赡养他的继母?——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因此,如果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张某从15岁到18岁是在继母和父亲的抚养教育下长大成人的,因此,张某与继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亲子女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虽然继母已改嫁,但张某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

尚未登记结婚,彩礼能否索回

我和未婚妻之间已经给了彩礼但尚未登记结婚,由于她跟前男友藕断丝连被我发现,我接受不了决定跟她分手。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已经给的彩礼我能否索回?——汪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属于给了彩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依法是可以索回的。

已经登记离婚,能否追索赔偿

我跟丈夫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得知他与婚外情对象已经同居了一段时间。

请问律师,我能否起诉要求赔偿?  ——周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产留给前夫,咨询继承问题

我和前夫离婚时,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前夫和儿子共有,儿子也随前夫生活。前夫几年前再婚,妻子有一个5岁的女儿。

请问律师,将来如果前夫过世,他的妻子和女儿对这套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刘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你前夫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属于你前夫再婚之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部分财产应由你前夫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前夫的父母、前夫再婚的配偶、再婚后所生女儿(或再婚之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以及你与前夫生育的儿子。

生母日前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我父母十几年前离婚,我和父亲一起生活,此后跟母亲的联系很少,八年前她去了深圳生活,而且另组了家庭,又生了一个男孩。

最近我得知母亲过世,可是她再婚的丈夫没有分任何母亲的遗产给我,说我没有资格。

请问律师,我是否有资格继承母亲的遗产?如果为这事我要起诉,官司是否必须去深圳打?——邹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是否有资格继承母亲的遗产,要看母亲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果没有遗留遗嘱,则应适用法定继承,你作为儿子依法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完全有权继承母亲个人的遗产。

如果起诉的话,应当以所有法定继承人为被告,至于遗产继承的诉讼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遗产继承诉讼必须由被继承人死亡前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情况很可能需要在深圳诉讼。

想签遗赠协议,咨询注意要点

我奶奶的一个表妹是孤老,最近她向我奶奶咨询,说想以自己的一处房产和养老院的一个护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但老人担心一旦签订协议,护工将来万一对她不好,是否可以反悔撤销。

请问律师,该协议如何保障老人的权益?签订时需要注意些什么?——林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老人作为遗赠人,在与受赠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必须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明确细致的约定。

如果受赠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赠与人可以依协议约定而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能否认定工伤

我叔叔在工厂当搬运工,最近他被查出腰椎间盘突出,医生说可能跟他长期从事的工作有关。

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或者职业病的认定?能够获得鉴定和认可么?——苏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叔叔的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腰椎间盘突出也不在我国职业病目录之中。

违反保密协议,是否应当赔偿

我在某公司从事程序开发工作,入职时曾经签订了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约定“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为乙方违约前三个月的总工资。如因乙方前款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近日我在一个程序交流群里发布了部分程序代码,吐槽公司程序里有不少低级错误。

这事被公司知道后,要求我按照保密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但我认为这事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请问律师,我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许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你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双方都应受到协议的约束。如果你对外公开的程序代码确属公司的技术秘密,那么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泄密。

无论你的真实动机如何、是否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害,上述行为无疑是违反了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在承担赔偿责任时,的确需要考虑公司举证的实际损失,泄密的具体情形和严重程度,以及你的入职时间、岗位职责和具体收入。

赔偿责任不应完全按照协议约定来计算,因为无论保密协议还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用人单位客观上处于优势地位,劳动者较难有协商空间。

总之我们认为,你的泄密已经构成违反保密协议,但具体赔偿数额可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

接单装热水器,受伤是否工伤

张某自备工具,承接安装热水器的工作,并且按照安装的件数从经销商那里获得报酬。

最近他在安装工作中不慎摔伤。请问律师,他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张某与热水器经销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约定每次按件计付安装费,那么他属于临时雇佣劳动性质,双方之间应属劳务关系。

当然,这种情况他也可以起诉要求经销商承担责任,但此时的赔偿属于雇佣关系下的损害赔偿,而不属于工伤赔偿。

受伤已有数月,能否申请工伤

我去年底在工厂上班时把左手中指末节压伤了,后来公司给我放了1个月的假,并且放假期间照常支付我的工资。

现在我虽然经过几次治疗,但是手仍旧不能握拳,我听说哪怕很轻的伤也可以去鉴定是否属于工伤。请问律师,我现在去申请工伤还来得及么?——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依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以内,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也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因此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如果单位拒绝申报工伤,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债权债务

货款遭到拖欠,咨询如何索要

我是做小本生意的,被客户拖欠了5万多元货款,一直催讨无果。

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货款。

请问律师,我现在只有跟对方对账的货款清单,请问这样的证据有用么?——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对账单本身可以作为证据,但关键需要对账单上有对方的签名确认,总之单凭这一项证据,证据效力还较为薄弱。

如果要起诉索要货款,你还需要进一步取证,比如此前你向对方供货和收款的相关证据,和对方通过电话、微信交涉的证据等。

只有所有证据能够形成一个证据锁链,诉讼中才能让法官确信对方存在欠款的事实。否则一旦对方矢口否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公司事务

股东转让股份,如何优先收购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得知公司的另一名股东对外转让了股份,而我作为股东好像应该是有收购优先权的,但在他转让股份的前后我都不知情。

请问律师,现在股份已经转让完毕,而收购价格是我完全愿意支付的,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可以起诉出让股东、受让人和公司,要求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但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股权转让之后,已经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其他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转让股东未依法履行股东同意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时间不满一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的除外。”

“争议的股权已被处分,导致股东优先购买权无法实现,出让股东或公司有过错的,应当对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刑事行政

涉嫌抢劫被捕,是否能判缓刑

我侄子上周在老家出了点事,他和同伴一起持刀抢劫2000多元,被抓后这些钱家里都替他退还了,也没有伤人,而且他是初犯。

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有可能争取到缓刑吗?  ——孙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侄子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而抢劫罪的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因此除非他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否则就不可能适用缓刑。

被人打成轻伤,应当如何自诉

我弟弟在老家被人打伤,鉴定为轻伤。由于打人一方态度蛮横,在赔偿方面现在还没有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只是在接到报案后,将打人者叫去做了询问,并就赔偿方案做了调解,至今没有进一步的举措。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否提起刑事自诉?  ——谢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弟弟被人打伤,这在法律上叫故意伤害案件,至于是否需要被害方提起刑事自诉,应看人身伤害达到怎样的程度,以及本案发生过程及其证据情况。

如果处理此案的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造成你弟弟人身伤害的证据不足,或者伤情达不到公诉案件的程度,那么就需要被害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至于自诉的证据,主要是对方伤人的事实证据,包括案件的起因、对方打人的行为和造成的伤害结果、伤情鉴定和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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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我要找律师 2021-03-01 2 2021年03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