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宝山: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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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大背景下,法院在处理涉在校大学生创业路上引起的纠纷时,也发挥执行能动性。今年2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在校大学生的执行案件。

2020年2月某日,在校大学生的邹洋与黄怡(二人均为化名)通过微信订立了一份口罩买卖合同,约定由黄怡向邹洋提供20万只口罩,两天后发货,邹洋为此需支付56万元货款。

邹洋按约支付了11.2万元的定金及14.3万元的货款,总计25.5万元。但是两天后,邹洋并未收到黄怡的发货信息。原来,黄怡疑似被她的上家欺骗,导致未能如期供货(当天黄怡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目前尚在侦办中)。2020年5月,邹洋将黄怡诉至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法院于2020年7月判决黄怡需双倍返还定金22.4万元及剩余货款14.3万元,共计36.7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黄怡迟迟未能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付款义务,邹洋于2020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黄怡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外,执行干警张玉麟了解到,黄怡并非典型意义上的“老赖”,如果一刀切地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向黄怡释明失信的法律后果以及诚信在大学生创业道路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通过邹洋所在学院的老师(亦即该案代理人)积极与邹洋进行沟通,增进二人的相互理解。最终,二人于今年1月底达成和解协议,由黄怡分期归还本案执行款。今年2月,该案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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