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9岁男孩不上学就靠妈妈教

律师: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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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南国早报》报道,“我儿子虽然没上过学,但一直在读书。” 2月20日,在广西南宁民族广场,王女士看着在阳光下奔跑嬉戏的9岁儿子说。因为不认可体制内学校的教育理念,她选择让儿子在家自学。如今,儿子用3年时间自学完了小学一到六年级的课程,并计划自学中学课程。

对这种教育方式,王女士的家人朋友有褒有贬,众说纷纭。

9岁没有上过一天学

今年50岁的王女士曾经在机场工作,后来辞职出来,干过销售,还在一家国学机构当过老师,如今在南宁一家民间公益组织做义工。虽然她只有高中学历,但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也长期坚持学习,所以在这方面有一定的积累。

王女士的儿子小名叫壮壮,出生于2012年1月。儿子1岁时,王女士和丈夫离了婚,儿子由她带。

很快,壮壮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一想到将来每天晚上都要辅导孩子写作业,王女士就觉得很抓狂,加上对如今教育制度和方式的不认可,她在反复思考后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不送儿子上幼儿园、小学和初中。从此,壮壮就跟着王女士在家学习。

在语文教育上,王女士教壮壮熟读和背诵《易经》《孝经》《道德经》等儒家经典,壮壮的识字量不断增长,阅读能力也与日俱增。如今,壮壮非常喜欢中国传统文化,谙熟佛经,喜欢给人讲佛法的故事。

在数学方面,王女士带儿子逛超市,让他看着商品价格进行各种计算,熟练掌握加减乘除四则运算。

在外语教育上,由于王女士自己也是零基础,于是电脑和互联网就成了壮壮的外语教师。王女士陪儿子一起看英文原版电影,还陪他学习西班牙语。如今,壮壮能在无字幕的情况下看懂《肖申克的救赎》等英文版电影,还能为《海洋奇缘》《疯狂动物城》等电影用英文配音。王女士希望儿子12岁时英语和西班牙语能达到母语水平。

当记者问壮壮喜欢上学还是在家跟着妈妈自学,他说“喜欢跟着妈妈”,也喜欢跑步、跳绳等体育运动。

“自立精神更重要”

王女士说,她不认可应试教育的模式和理念,认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填鸭式的知识教育,而是如何做人的教育。

王女士表示,自己41岁才生下壮壮,到她60岁时,壮壮还不到20岁,如果她有什么意外,壮壮能好好地生存下去吗?因此,她希望儿子能自强、自立、自律,走出舒适区,形成良好的习惯。而走出舒适区,要从热爱运动和做家务开始。

为此,她经常凌晨四五时就带儿子去南湖公园跑步。现在儿子越来越喜欢运动,每天早上跑5至10公里,周末则跑一次“半马”。壮壮有个“跑友”,是一名律师,他们经常相约去南湖公园跑步。记者看到,有一次跑完步,这名律师发了一条信息到朋友圈,称9岁的壮壮跑完10公里只用51分29秒,比他还快一分多钟。

壮壮从四五岁开始学做家务,现在能熟练地做饭做菜、拖地板、洗碗、晒衣服。有一段时间,王女士的几个朋友把孩子送来给她带,虽然家里一下子住进了四五个孩子,但王女士并没有请“生活老师”,因为壮壮就是他们的“生活老师”。他负责做饭菜、洗碗,照顾弟弟妹妹的生活起居,还经常带着弟弟妹妹在小区里跑步锻炼、捡垃圾做公益。

王女士说,壮壮的人生目标很明确,他知道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就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能够服务于社会的人。

王女士打算在儿子12岁时,把他送到云南一所民办高中学习,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她希望儿子在学校之外的广阔天地健康成长,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

教育方式引争议

王女士的教育方式,引来了不少争议。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认为:适龄儿童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去上学,这既是一项家长应遵守的义务,也是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黄乒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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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9岁男孩不上学就靠妈妈教 2021-03-08 2 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