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记者观察

19.9元拍写真,警惕“套路照”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超低价”陷阱

本文字数:3537

顾客在看样片 本版摄影 王湧

虹口区四川北路上的艳域东方影楼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以低价广告促销,引消费者“入瓮”,再层层加码,诱导消费者高额消费,甚至网贷消费。这样的“套路照”,千万要警惕!

上海两名大学生莉莉和晶晶(化名)日前就遭遇了这样的“套路照”:广告里明明是19.9元“白菜价”写真体验,拍摄过程中却逐步“涨”到了2.4万元,被影楼“套路”签下高价合同后,因无力支付,甚至被“建议”通过向亲人借款、开通网贷付款。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宣判:判决双方此前所签署的协议及合同予以解除,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退还原告1.86万元。

该案的“落槌”也给商家敲响了警钟。市消保委正告商家:“套路”消费者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得不偿失,应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超低价”往往意味着陷阱,应理性消费。

轮番“轰炸”,消费者掉“陷阱”

近日,记者见到了莉莉和晶晶本人,她们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这一次“可怕”遭遇。

2019年10月,莉莉和晶晶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艳域东方古装摄影”推出的广告:只要19.9元即可体验古装摄影活动。“我们当时只是想体验一下那个19.9元的套餐,但是到店后,影楼店员就一直跟我们说那个照片少不划算,让我们升级,后来经理也来了,说了快2个小时。”晶晶说,经不住店员反复推销,两人最终购买了1100元基础摄影套餐,并签订了一份协议。因疫情原因,直至2020年12月20日,莉莉和晶晶才被通知正式拍摄。

拍摄过程中,精妆费、胸贴费……在店员的软磨硬泡下,被不断推荐升级拍摄产品和服务的莉莉和晶晶又额外支付了1580元。

莉莉和晶晶没想到的是,这还仅仅是开始,随后的“选片”环节,店家才露出“真正面目”。“当天一共拍了近300张照片,我们本来只需要挑选出17张照片精修。但是在选片的时候,选片师却一直诱导我们不要删。”晶晶回忆,“当时选片师、化妆师、摄影师……一共五六个人围着我们,因为鼠标在他们手里,我们要删一张照片可能得反复说好几轮,影响了我们的选择权。”

“我们是下午3点左右进店选片的,一直到晚上8点多才离开。”莉莉和晶晶告诉记者。

这一场长达5小时的“营销”里,店家员工轮番“轰炸”,诱导两人购买109张照片和2.4万元高额套餐。

“我们一直在说,付不起这个钱。”莉莉回忆,“选片师就建议我们可以问家人借钱,或者网贷。她还拿了我的手机直接帮我操作。”

随后,两人通过向家人借款,开通花呗、分期乐网贷等方式付款1.81万元,并签下了补充协议后才终于离开了影楼,但仍有5900元待支付。

商家态度强硬  拒不退款

2020年12月23日晚,回到宿舍后的莉莉和晶晶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实在无力支付剩余钱款,随即联系选片师,希望删减照片数量,但遭到拒绝。

第二天,两人再次联系影楼工作人员,希望减少照片并解除补充协议。不仅被店家再次拒绝还反遭威胁:若违约将向她们索取协议总价90%的高额违约金。

无奈之下,莉莉和晶晶找到了虹口区消保委。

店家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多次沟通无果后,在消保委公益律师的帮助下,莉莉和晶晶最终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此前所签署的所有协议及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

“我们不同意解除协议,也不同意退款。”在第一次的开庭审理中,“艳域东方古装摄影”刘姓店长不仅拒绝退款,还指责莉莉和晶晶缺乏诚信。

“我们是按照合同来履行的,我认为我们没有做错。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遵守并履行,所有人都应该有契约精神。”近日该案再次开庭审理时,该名刘姓店长姗姗来迟,在庭上反复强调。

该店长称:“你如果不喜欢,别人也强迫不了你。”“选片师的上述行为,我是不知情的。”“我们店里有自由消费说明的,如果工作人员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阻止并投诉。”该店长坚持认为,“我们在服务过程中没有问题。”

近日公开审理的法庭上,被告影楼向法庭递交了一份新的证据,提供了部分打印已经精修的照片与原片对比图,及全部已精修排版照片光盘(109张精修照片入盘)。然而,当被问及该份证据是何时制作时,影楼店长却含糊其辞,未予明确。

“我们对这份证据真实性及证明效力均不予认可。高度怀疑是上次庭审后,被告为应对本次庭审才紧急精修的照片。”在质证环节,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当庭递交的精修照片并不能反映其真实履行义务,而是事后补做。

合同解除  影楼退款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此次庭审主要围绕原被告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系争协议是否应当解除、系争协议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何等三大争议焦点展开。

最终,法院判处两名原告莉莉、晶晶与被告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所签系列协议解除;被告返还原告186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据悉,被告影楼自2019年至今已涉40余起类似投诉。此前,记者检索该影楼网友评论发现,一些消费者的遭遇与莉莉和晶晶极其相似。截至发稿,记者点开大众点评APP却发现,该店铺页面显示:“该商户评价秩序被干扰,为保证星级客观性,暂不予展示。”

“我们也希望本案对其他类似商家起到警醒作用。”支持起诉的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该案承办法官指出,在本案中,被告影楼明知两名在校大学生消费能力有限,却在销售服务和提供产品的过程中,一步一步使两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限制和误导,导致纠纷,其行为实属不妥。且被告影楼近两年有数十起投诉,希望被告影楼在今后经营活动中进一步予以规范和纠正。

虹口区消保委副秘书长陈英表示,希望通过该案提醒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理性,不要被低价诱导。“我们也希望通过这起典型案例,让相关行业协会主动作为,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市消保委:

“超低价”往往是陷阱

“服务和商品不一样,商品可以高度标准化,但服务却相对比较抽象,极易产生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纠纷。”在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看来,低价竞争这一现象不仅仅在摄影行业出现,几乎涵盖所有服务行业,尤其在低频服务领域,是个共性问题,“这在经济学上有个专业名词叫‘囚徒困境’。”

而这种结构性矛盾,也容易引发系统性消费风险:商家往往是“先请君入瓮,再温水煮青蛙”。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防范?

唐健盛给消费者以下提示:

首先,消费者因牢记一点,商家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超低价往往意味着“陷阱”,基于合理成本之上的价格才是可信的。

其次,如果消费者就是冲着低价去的,则不要随意抬高自己的期望值,要谨记严守价格。

最后,如果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有了更高的服务需求,不要冲动消费,要理性地重新审视这一交易对象是否合适,货比三家之后再决定。

唐健盛同时正告商家:“‘套路’消费者,其实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要以为这是聪明之举。用‘套路’方法获得的收益,最终总要‘吐’出来的,并将为此付出更大代价,得不偿失。”他建议商家诚信经营,厚道做人。

近年来,短视频等互联网平台广告发展迅速,不少消费者看了“心动”,买了“心痛”,维权很难。那么,对于此类低价广告,短视频等互联网平台又有哪些义务与责任呢?根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发布平台对入驻商户发布在页面的广告有前端管控和审查义务,应确保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尤其是服务类产品。

尽管对于“链接式”等更加隐匿方式发布的广告,法律上对平台审查没有作明确规定,但唐健盛呼吁,“平台也要建立后端处置机制,一旦收到相关消费者投诉或反馈,平台也应有所作为。”

◆律师意见

套路千万条,维权第一条。作为消费者,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培养理性、科学的消费观,不要被低价广告蒙住双眼。

首先,低价背后往往隐藏着消费者看不到的陷阱,天上是不会掉下来馅饼的,买的没有卖的精。如果消费者真想去贪这个便宜,也应该在消费之前与商家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规格和品质等。如果不能确定的,那么这个消费就不能继续下去了。

其次,消费者要学会说“不”。涉案的这两名大学生如果在最初就拒绝商家的套路推销,应该就不会有这段上当受骗的经历。后续,两名大学生被要求当场借网贷或直接被拿走手机操作时,就应该转身离开,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就是因为这两名大学生的不“硬气”,不懂得拒绝,才会一步步落入商家的圈套中。

最后,如果遇到这类“套路照”  “套路消费”,千万不能签字。消费者要知晓在书面材料上签字就意味着对其中记载内容的认可。而且,这类不法商家提供的协议或合同,应该不会对消费者有利。所以这类书面材料,能不签字就不签字。

当然,如果消费者是被逼无奈签字的,也可通过录音、拍照等方式留存证据。一旦脱离不法商家的控制,消费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公安机关投诉或举报。只有消费者主动出击、主动维权,才能更有效打击商家的“套路”。

(本版“律师意见”由“3·15”特刊特聘法律指导机构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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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记者观察 09 19.9元拍写真,警惕“套路照” 2021-03-12 2 2021年03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