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邵文龙
陈先生夫妻俩花费1.58万元冲动买下一只布偶猫,回家后却发现没有精力喂养,试图退回,其间与宠物店产生纠纷。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购买宠物后欲退还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冲动买下布偶猫又退回
2019年12月24日,陈先生和妻子程小姐逛街时来到一家宠物店,见到一只可爱的布偶猫小黑,一时心动,以15800元的高价将其买下。
当晚回家后,夫妻俩发现小黑到处跑,随处如厕,他们也没有精力喂养,便于第二天早上与店铺沟通欲退回小黑。宠物店经理表示需要支付购猫总价款30%的违约金才可以退货。陈先生同意并将小黑退回,但迟迟未收到店铺的退款。
2020年1月6日,店铺经理联系陈先生,因为发现小黑鼻头有黑色沉淀,出现感冒症状,怀疑系陈先生和程小姐照顾不当导致小黑生病后恶意退回,因此不同意退款,要求陈先生和程小姐带小黑回家。
调解后店家不退款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宠物店同意陈先生退还小黑及赠送的猫粮、猫砂等并扣除30%的违约金。
但陈先生迟迟未收到退款,于是诉至青浦法院并要求宠物店及时退款。
陈先生诉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后,宠物店经理同意退款,并在2020年4月13日要求签署退款协议,但在协议上有备注,关于备注的内容,双方未协商成功,宠物店未退款。宠物店提供的大众点评平台上的不实评论并不是自己发布的,也没有请其他人发布。因此宠物店应该予以退款,并且支付由此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宠物店经理辩称,认可市场监督部门协议中的内容,但是约定了陈先生和程小姐不能发布不实言论,但去年6月和7月大众点评上的评论已经对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法官细心调解达成和解
承办法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充分了解了各方的关切点。
宠物店经理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宠物店经营困难,陈先生和程小姐刚购买布偶猫便要求退货,眼看已经赚到手的钱又要退回去,内心实在不愿意。此外,宠物店认为陈先生和程小姐将小黑退回时,发现小黑鼻头发黑,疑似感冒,认为陈先生和程小姐没有照料好小黑。
陈先生和程小姐承认自己是冲动消费,没有饲养宠物的经验,没想到布偶猫小黑买回去后,小黑在家里到处跑,没有精力继续饲养。故陈先生和程女士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但坚持要求宠物店退还剩余货款。在诉讼前,宠物店经理在大众点评上发现,有对宠物店的负面评论,宠物店怀疑是原告发布的,因此双方矛盾激化。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之间的分歧,耐心调解。鉴于宠物店不能证明恶意评论是陈先生与程小姐发布的,因此宠物店应按照退款协议退还8360元货款。陈先生一方也作出让步,放弃了对利息的诉讼请求,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
双方于当天签署了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与普通商品买卖不同,在法律上宠物是有着生命的“物”,饲养它们需要买主后期在金钱、时间及精力上的持续投入,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充分思考,谨慎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
陈先生和程小姐一时兴起买下了布偶猫小黑,系典型的冲动型消费。最后双方虽达成一致合意签署了调解协议,但给小黑造成了惊恐,使其在几番折腾中感冒生病。法官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才是对宠物真正的爱护。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