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封面新闻”报道,近日宁夏银川一家餐厅的厨师在炼油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后厨起火,厨师和餐馆负责人却先跑了,导致三名顾客被困。经过119及时救援,餐厅大火被成功扑灭,三名顾客被救出。
事后,因未尽到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义务,警方分别给予餐厅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厨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舒令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发生火情后,餐馆负责人和厨师首先应当立即疏散消费者并采取消防措施、报火警。餐馆负责人和厨师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径行逃跑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老板丢下顾客逃跑厨师称“喊了两嗓子”
2月27日,有人报警称,银川有家饭馆后厨着火,有人员被困。
接警后,金凤区公安分局满城北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一边协助消防队员展开营救,一边疏导交通并了解情况。
好在救援及时,餐厅内大火被成功扑灭,三名被困人员被消防部门救出,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后经民警了解,三名被困人员身体并无大碍。
据初步判断,该餐厅起火原因是厨师李某在后厨炼油时,操作不当油锅起火,导致火势蔓延到其他可燃物上。
最终,餐厅经营者有一定财产损失,所幸无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餐厅的负责人杨某以及厨师李某,移交到了金凤区公安分局满城北街派出所。
当警方问及着火时是否对店内的顾客进行引导疏散,厨师表示,当时有烟上不去,喊了两嗓子。餐厅老板娘称,“当时人都傻了,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餐厅负责人杨某行政拘留5日,对厨师李某行政拘留10日。
未尽疏散义务依据《消防法》处罚
对于餐厅负责人和厨师的处罚,有网友表示“先跑是本能反应,这都要被拘留”,也有网友谴责“安全设施让顾客没保障,造成顾客死亡怎么办?确实该罚。”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舒令律师认为,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对于火灾安全事故应当采取“零容忍,严追责”,才能防范于未然。
根据我国《消防法》(2019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该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因此,餐馆厨师和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前述处罚合理合法。
舒令律师表示,发生火情后,餐馆负责人和厨师首先应当立即疏散消费者并采取消防措施、报火警。餐馆负责人和厨师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径行逃跑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餐馆负责人负有对餐馆内的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如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厨师因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火灾可以根据《消防法》并处罚款,但同时其作为员工,相关民事责任应由餐馆予以承担(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廖秀)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