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一男子于2019年因无证驾驶被民警查获,不料还不到2年,又一次无证上路。这一次,他刚刚考完科目一……近日,上海普陀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6日12时5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中山北路镇坪路路口有一辆橘黄色小轿车停在马路中央,影响道路通行。接报后,民警发现一辆橘黄色的兰博基尼轿车由于没油停在马路中央,而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的行驶证竟都未随身携带。驾驶员勉强报出一组身份证号码,经民警现场核查,发现该身份证号码根本没有对应的驾驶员信息。接着,这名驾驶员又报了一组身份证号码,这次虽查到驾驶员信息,但照片和实际驾驶员是两个人。
原来,该驾驶员姓许,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由于当天公司内的一辆兰博基尼跑车需要加油,许某便自告奋勇驾车前去加油站加油,不料车子因没油抛锚在了马路中央。而许某第一次报出的身份证号码确实是其本人,由于民警现场发现其没有驾驶证,害怕被处罚,许某才在慌乱之中报出了自己朋友的身份证号码,企图蒙混过关。
经调查,这已经不是许某第一次因无证驾驶被民警查获,2019年8月,许某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被黄浦警方处罚过。3月10日,违法行为人许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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