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谨防“扫码点餐”成为侵权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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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军

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中消协25日表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3月25日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被广泛地应用在各种场合,“扫码消费”成为一种时尚,方便快捷,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然而,“扫码消费”是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会让公民的个人隐私——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被商家搜集到,显然,这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究竟是选择“扫码点餐”还是人工点餐,裁量权应该给消费者,不能统统取消人工点餐,改为“扫码点餐”,搞硬性的“拉郎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只提供扫码点餐,不仅有违商业惯例,也使现场就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这种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现场就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选择什么样的点餐方式应该由消费者说了算,而不是商家的一厢情愿。

谨防“扫码消费”成为侵权利器,一方面,工商执法部门要适时介入督促餐饮企业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对“扫码点餐”行为依法规制,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另一方面,商家要有法律敬畏意识,恪守业界遵循。部分餐厅在只提供扫码点餐的同时,还不向现场就餐者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和菜品价格,消费者只有扫码关注餐厅后才能看到具体菜单,知晓菜品价格。菜单是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与是否接受餐饮服务直接关联,餐厅应当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供消费者了解菜品和价格,决定是否用餐。不提供现场菜单,扫码关注后才能浏览菜品和价格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啥样的点餐方式,点菜裁量权交给消费者,这才是商家的“正确姿势”。

从另一方面讲,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一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过程,他们对“扫码”背后潜在风险的防范意识也比较弱,更易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支付安全问题的受害者。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更不应成为阻碍大众消费的壁垒。要知道,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会时常接到骚扰电话,重则会失去钱财,不可掉以轻心。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商家必须有一种法治“规则意识”,不能将搜集他人信息视为一种常态,恪守法律规定应成为商家的业界遵循,谨防“扫码消费”成侵权利器应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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