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不久前,江苏江阴市华士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顾某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顾某当天服用了大量处方药复方曲马多。
复方曲马多片属于医用镇痛药,主要用于缓解癌症、骨折、手术等导致的中度至重度疼痛。据了解,每一片复方曲马多片含有盐酸曲马多成分0.05克,而盐酸曲马多属于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是一种非吗啡类强效镇痛药,主要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
曲马多虽然与真正的毒品还存在差别,但如果不按照医嘱或无节制使用,极易造成药物依赖,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曲马多”是什么?
3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曲马多注射剂和单方口服剂说明书的公告,对曲马多增添多项警示内容,这意味着,这种被称为“软毒品”的精神类药品的使用将进一步受到严控。公告显示,曲马多注射剂说明书需要增加警示语:
可能发生成瘾、滥用和误用的风险,严重者可致用药过量和死亡。医师在开具本品前应仔细评估,并定期监测上述情况;
可能发生严重的、威胁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剂量增高时,应密切监测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
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另外在禁忌、不良反应、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方面,公告都对其提出了明确的修改要求。
仅通过上述列出的警示语和不良反应就不难看出,曲马多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品。
曲马多(Tramadol)为合成的可待因(一种鸦片类药物)类似物,与阿片受体有很弱的亲和力。通过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1/10~1/8。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的50%。其适应症为: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中等度疼痛的镇痛;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时的辅助用药,具有镇静作用。
由于曲马多具有很强的兴奋作用和成瘾性,被称为“软毒品”。2008年,国家卫生部将曲马多列入精神药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中国也因此成为了第一个将曲马多列为精神药品的国家。
一旦此药服用过量,会对肝产生损害。大剂量服用曲马多可导致意识紊乱、昏迷、体温下降、肌张力减退、幻觉、恶心、呕吐、痉挛等症状;甚至会呼吸抑制甚至呼吸骤停,危及生命。长期滥用则会对大脑和肾脏等器官造成严重损伤,危害不亚于吸毒。
缘何成为传统毒品“替代品”
每一年都有违法贩卖曲马多案件的公布。据官方通报,在2019年广东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网络贩卖曲马多案件中,部分吸毒人员由于买不到冰毒、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便通过地下渠道购买曲马多作为替代。该案抓获的20多名下线买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有吸毒史,还有一部分自称为了减压而吸食曲马多,他们的年龄普遍都在18—30岁。
虽然曲马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毒品,但其效果需要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才能有效。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常务委员徐建国教授曾指出,作为一种处方药,曲马多在医生的指导下按规定剂量服用,是不会成瘾的。但很多药店不按规定,随便卖药给患者,有些患者每天能用6000毫克,并且长期服用,这才造成了“用药成瘾”。
如上述交通事故案件中经过深挖,江阴市禁毒部门发现辖区内有多名涉毒前科人员滥用复方曲马多片。根据线索,警方抓获秦某、王某某等48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查处吸毒人员328名;缴获复方(氨酚)曲马多、复方地酚诺酯片在内,含国家立管精麻药品的各类处方药5500余盒(瓶),共计23万余粒。
据了解,出生于1993年的秦某在一家造型店上班,妻子经营一家美容店,夫妻俩有一个3岁的孩子。由于压力大,秦某感觉身体不适,时常头痛。去诊所就医后,医生给他开了复方曲马多片服用,遵医嘱服用后疗效甚好。
据了解,复方曲马多片药店的零售价一般是35元一盒,为了缓解疼痛,秦某每日大量消耗复方曲马多片,令家庭经济压力陡然增大。他随即辗转联系上医药公司业务员郭某,分数次下单购买该药。截至案发,秦某总计从郭某处购得复方曲马多2万余片。
随后,秦某通过网络群、网店、贴吧等方式发布关于复方曲马多的广告,多种渠道联系吸毒人员,以3元/粒至15元/粒不等的价格,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交付的形式,将复方曲马多片分销至全国各地。截至案发,秦某贩卖以及被扣押的复方曲马多片共计18000余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内一名禁毒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国内对复方曲马多制剂非法贩售、滥用问题关注不足、认识不统一。近年来,国内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批相关案件,充分反映了该制剂的管理现况,也暴露了监管措施上存在的问题和缺失。
该专家分析,处方药品在从批发经营企业到零售药店这一环节上,点多面广,且行业自律性缺失,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和小规模个体零售药店的监管,难度大、工作量大,监管力不从心。
“应健全处方药品市场流通监管体系。”该专家说,应延伸监管全方位视角,将药品零售药店及其药品进出记录全面纳入可视化监管,将运输企业纳入药品网络化监管。
专家还建议建立处方药品流通评估预警机制:实行处方药品流通评估,减少市场竞争导致的不利因素,杜绝过量生产和销售;建立预警机制,降低流失风险。此外,有关部门应面向青少年群体持久深入地宣讲医用药物滥用的危害,提高老百姓的重视程度,彻底根除医用镇痛药滥用现象。
相关链接>>>
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均具有药物依赖性,程度不同地存在药物滥用潜力。以下是部分常见具有药物依赖性的药品:
芬太尼类 芬太尼类药物临床用于治疗中重度慢性疼痛,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芬太尼类麻醉性镇痛药有芬太尼、舒芬太尼和瑞芬太尼三种,在我国均列入麻醉药品管理。
苯二氮类 在临床应用的苯二氮类药物有30多种。临床除用于镇静催眠外,还用于抗焦虑、抗惊厥及肌肉松弛等,在我国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苯二氮类药物作为镇静催眠药应用于临床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尽管其具有较好的疗效和安全性,但有证据表明,长期应用苯二氮类药物即使是低剂量或治疗剂量也会导致药物依赖的发生。
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 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主要用于无痰干咳、剧烈和频繁的咳嗽,在我国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在正常剂量下使用安全有效,但如果大剂量、非医疗目的地长期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长期滥用会引起海洛因相关性肾病、肾小管性酸中毒,继发肾性骨病等,甚至危及生命。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