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4月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施行,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推进会,将依法监督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长江执法检查聚焦瓶颈短板
关于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说,将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的要求,全面检查长江保护法在上海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聚焦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的瓶颈短板问题。
具体而言,检查重点包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及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区域联动协同保护情况等。针对部分河道返黑返臭、污水管网不健全和偷排污水、船上污水入江、港口码头污染等问题,执法检查组也将重点监督。
崔明华提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年监督中,发现过违法占用河湖岸线、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混接、污水冒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这也将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此外,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长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检查组也将予以重点关注。
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赵福禧介绍了关于长江禁捕决定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
围绕禁捕决定的具体条文,执法检查组将赴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等相关区实地检查,重点了解退捕渔民安置、打击非法捕捞情况、市场销售利用及信息追溯情况,以及禁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等。
科技手段助力长江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透露,2020年,本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佳水平,国考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0%,Ⅱ~Ⅲ类断面占74.1%,消除劣Ⅴ类断面。
科技手段的开展,也是拯救长江母亲河的关键。为此本市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2019年,通过航空遥感影像、热红外影像制作,解译获得了长江沿岸两公里范围内1441个疑似入河排污口,为后续溯源整治工作提供了基础信息。
同时,本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2020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4次卫星遥感影像解译,发现10个问题点位并反馈相关区进行整改;利用无人机技术,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巡查。
三是加强河道巡查。2020年对国考、市考断面所在的57条河道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68架次的无人机巡查,发现15类问题325项,已反馈相关区落实整改。2020年全市9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全年预警295次,相关预警信息已及时反馈各区开展水质复核工作。
健全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由于水域流动的特性,建立长三角区域联防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长三角区域强化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与江浙皖三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编制了《长三角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共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跨省流域水污染,切实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
除此之外,长三角区域建立完善水污染联合治理机制,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牵头完成示范区水源共同保护法规前期调研,制定调研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为探索跨行政区域水源保护立法提供支撑。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一法一决定”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还将赴上海相关禁捕区域,重点检查水上执法协作机制、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情况。实地检查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市场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情况。
其中,“四个平台”建设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点。所谓“四个平台”,即长三角一市三省将探索建设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共同打击破坏禁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赵福禧说,目前来看,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等三个平台已经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执法检查组还将赴江苏、浙江、安徽调研,了解三省贯彻实施禁捕决定的情况,了解开展长江禁捕执法监督、打击非法捕捞等经验做法,以及对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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