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赌博亏钱意图回本

电商主管侵占公司财产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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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  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张某飞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9年5月,上海某包装材料公司与张某飞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张某飞担任公司电子商务主管,负责电子平台的设立、运营和互联网销售等事宜。2020年2月底,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生发现张某飞不在工作状态。经询问,张某飞谎称其因与人打架需赔偿40万元,便未经李先生同意将公司淘宝支付宝账户中的10万余元转出用于赔偿。

“我相信了他的话,而且他也承诺马上会将钱还上,所以当时我也没有报警。”李先生说道。

但是到了2020年4月,张某飞依旧未将侵占的钱款归还公司。李先生经查询发现张某飞甚至变本加厉:张某飞把公司阿里巴巴支付宝账户中的钱款也转至其个人账户。此后虽经协调催促,张某飞仍未能偿还公司钱款。不仅如此,张某飞在未通知老板、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底直接从公司离职,并对此后公司的还款催讨不予理睬。无奈,李先生只能报案至公安机关。

随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飞犯职务侵占罪诉至宝山法院。

据被告人张某飞供诉,2019年7月间,其开始网络赌博并输掉了全部存款。为了翻本,张某飞动了邪念,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支付宝账户的钱款转至其个人账户用于赌博,共计转款22万元左右。此外,张某飞还虚构平台搞活动、业务推广、刷单炒业绩等名义向公司老板李先生申请经费5万元。上述所有钱款到手后均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庭审中,被告人张某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飞作为被害单位电商主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27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被告人张某飞具有坦白情节等,今年2月底,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飞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飞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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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电商主管侵占公司财产27万余元 2021-04-13 2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