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中国

北京:

外商投资者可单独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本文字数:315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北京市近日发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这一办法,北京市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和发布国际领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外商投资者可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京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北京市明确,求职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征得求职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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