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用惩罚性赔偿震慑违法者

本文字数:556

  凉茶里非法添加西药成分、销售“毒咖啡”、非法销售三无“悍马糖”、疫情期间销售假口罩……这些行为极大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危害大众的健康,如果不能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必然会有更多人效仿,让老百姓深受其害。本期“专家坐堂”介绍的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例,通过从重处罚震慑违法者。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大众极为关注的焦点,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底线。尽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我国出台了专门的法律予以规制,但总有一些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不把他人的生命健康放在眼里,一心只想着捞钱。这不仅因为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同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而类似很多案件无论是索赔、处罚等方面都很难让违法者感到“痛”,导致法律效果不佳,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撼力。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既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又对其他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可见,只有通过惩罚性赔偿,才能让违法者忌惮,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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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用惩罚性赔偿震慑违法者 2021-04-13 2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