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3月20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成果新闻通气会在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举行,会上公开了三星堆遗址新发现的六座祭祀坑及相关考古成果,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伴随“三星堆”再次成为热点,有媒体调查发现,“三星堆”的相关商标遭遇了多方抢注。
对此三星堆博物馆相关负责人表示,虽已经做了商标保护工作,但“防不胜防”。发现多家公司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后,他们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了异议。
为何“蹭热点”的商标轻易就能申请和注册?商标权利人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
商标注册门槛不高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和晓科:为何“三星堆”商标会被众多主体申请,有的已经获得注册呢?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商标注册的门槛是不高的。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因此,实际申请和注册的“三星堆”商标,往往是特定字体、图形、子母、标志和颜色的组合,并不仅仅是“三星堆”这三个字。
当然,《商标法》也列举了一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但“三星堆”商标一般不会涉及这些标志,因此很容易通过审查。
对于商标而言,一般遵循“先占先得”的原则,即谁先申请并获得注册,就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作为商标申请主体的,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商标注册时需要确定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法》在2019年修订时,增加了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九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的时限为十二个月。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进行复审的时限为九个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而不予注册决定复审的时限为十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三个月或者六个月。
同时,对商标无效宣告、撤销的审查时限等也作了相应规定。
此外,《商标法》修订后还简化了异议程序,删除了商标局对商标异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定的环节,规定商标局对异议进行审查后直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商标局认为异议不成立、准予注册的,异议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被异议人可以申请复审。
“防御性商标”防不胜防
“防御性商标”一旦注册,其防御范围也就确定了,其他主体还是可以通过变换商标要素的方式来蹭热点、傍名牌。
李晓茂:在商标领域,一种常见的预防日后被“傍名牌”的措施是注册“防御性商标”。
所谓防御性商标,是指知名商标的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若干相同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一般来说,主商标是最先投入使用的,而防御商标注册的目的首先是防御,即防止该商标被他人注册。
当然,注册防御性商标需要一定的注册和维护费用的投入,而且《商标法》规定,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有被撤销的可能。
此外,“防御性商标”一旦注册,其防御范围也就确定了,其他主体还是可以通过变换商标要素的方式来蹭热点、傍名牌,即便有了“防御性商标”仍旧是防不胜防。
因此,注册防御性商标只能作为商标权利保护的措施之一,商标权利人还应当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如认定“驰名商标”可获特别保护
驰名商标无论在行政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更易获得保护,《商标法》明确: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潘轶:对于热点商标遭抢注的情况,商标权利人应当密切关注。
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商标通过审查后,会有3个月的公告期。在此期间,一定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初审公告后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准备证据材料。《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对于已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五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
类似“三星堆”这样的情况,最好的保护方式是争取驰名商标的认定。
此前,故宫博物院持有的“故宫” “紫禁城”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首例旅游类驰名商标。
根据相关法律和实践,驰名商标通常无论在行政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更易获得保护。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都针对傍名牌行为有所规制,但是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 “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
我国《商标法》明确: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链接
三星堆商标遭大量抢注
3月20日,三星堆遗址祭祀区新一轮考古发掘阶段性成果一一揭晓。超四百万人在线观看发掘直播,出土文物视频、图片刷屏,掀起了一场全网狂欢。
作为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三星堆的考古发掘新闻也一度登上热搜,成为了最近沸腾的“爆点”。然而,在“三星堆”热点持续发酵的同时,也带来了一批无处不在、防不胜防的商标抢注者。本着“无热点不注册”的原则,这些商家们也是摩拳擦掌,做好了在速度上一较高低的准备。早在三星堆遗址祭祀坑刚发掘时,很多商家就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竞相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
企查查信息显示,目前共有超过200件“三星堆”商标的申请,涵盖布料床单、皮革皮具金属材料等多个商标类别。
其中最早的一件“三星堆”商标,是由“四川省广汉市宏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于1991年7月8日申请的第599547号商标,该商标为24类,主要服务于粗毛呢,目前为已注册状态。
另据了解,在2004年胡某成立的四川广汉三星堆艺术品有限公司,已经靠着06类、16类、35类等的“三星堆”商标制作相关纪念品,达到了300万的营收。
2003年,三星堆管委会成立,“三星堆”系列商标注册工作正式启动,当时共申请申报了44类。此后,三星堆博物馆启动了全域保护措施,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全域保护,并申请国际注册。截至目前,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共申请144件商标,97件已注册。
4月6日,“三星堆”相关的商标被抢注的消息登上热搜,引起热议。“商标注册种类太多,我们博物馆是无法注册三星堆相关商标的全门类的。”三星堆博物馆工作人员向媒体解释,目前博物馆主要管理自己注册的一些相关商标。他们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做“三星堆”商标的保护工作,但是因涉及到文字、图形等方方面面,使该商标的保护陷入了“防不胜防”的境地。
该负责人称,发现多家公司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后,他们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很多异议,目前他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希望能商讨出措施,加强对著名文化品牌商标的管理工作。另外他们表示,如果有些商家抢注商标涉及纠纷,“我们聘请了一个专门的商标事务所,会给我们处理这些事。”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