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限高人员“来去自由”,谁给他们买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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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金玮菁

被限制高消费后,还能随意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出行不受限制,难道这些限高人员会变魔术?原来,是一家公司瞄准“商机”,为他们购买飞机票、高铁票。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倒卖车票案中的嫌疑人提起公诉。

成立公司为限高人员购票

事情要从2020年3月说起。当时师某结识了崔某,崔某自称能够获取失信人员的名单和电话,这些失信人员因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而崔某可以通过参加境外旅游团的方式,帮助这些失信人员买到票。于是师某就和崔某一起电话联系寻找有购票需求的人员,由崔某操作购票,从中赚取手续费。

小赚了一笔后,师某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于是,师某找了同学孟某合作。2020年9月,他们在宝山区租了一间办公室,共投资了十几万元,成立一家公司,通过网络陆续招募四名业务员。两人还确立了分工,师某负责售后问题,孟某负责出票和财务。

师某从崔某处购买失信人员名单,再分配给业务员。业务员通过软件打电话给失信人员,用话术聊天,告知公司有给失信人员和限高人员的订票业务,如果客户有需要,就将想要的高铁票或飞机票班次、身份信息通过微信告诉业务员,再由孟某转发给中间人。中间人通过层层“分包”最终将信息交给机票、高铁票代售点的经营者进行出票。

每张票收取的手续费为180元到380元不等,崔某每张票收20至50元的好处费。经初步侦查,师某、孟某倒卖车票的票面数额达数万元。

代售点通过漏洞成功出票

董某是广东一火车票代售点的经营者,也是这起案件中最终出票环节的人员之一。他是如何为这些限高人员、失信人员买票的呢?董某交代,帮客户买票时,他利用证件类型可选择的漏洞,为限高人员、失信人员成功出票。他从上家获取信息,再将出票的电子凭证发给上家。董某每张票可获利5至15元。

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董某用这种方式一共为限高人员购买火车票、高铁票共计10余张,票面金额共计5000余元。其中大部分是高铁票,还有一些卧铺、普通票。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董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火车站代售点电脑,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员购买G字头动车组列车座位及列车软卧铺位,并从中倒卖牟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已以涉嫌倒卖车票罪对董某提起公诉。师某、孟某、崔某以及公司业务员也已涉嫌倒卖车票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限制高消费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仍然可以选择其他普通交通工具。对于一些失信人员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乘坐以上交通工具,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充分评估后,允许进行限制高消费的单次解除措施。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应当尽快履行法院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并严格遵守限制消费令。如果想多花钱规避限制消费令,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将面临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而作为帮助这些限高人员逃避法律惩戒的购票人员,通过钻系统漏洞等方式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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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B02 限高人员“来去自由”,谁给他们买的票? 2021-04-23 2 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