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昨天,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与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后续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商忠强,市高院二级高级法官、立案庭庭长吴耀君在发布会上共同答记者问。
据介绍,《条例》共有六章72条。首先,以“人民城市”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以尊重当事人意愿、和解调解优先等为基本原则,以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目标,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法院检察院职责、社会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等作出规定:明确大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基本规范,并重点对社会调解组织发展、调解费用等作出规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真正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吸引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仲裁对外开放与合作,提升仲裁服务能力等作出规定;对行政裁决的相关制度设计,也有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裁决的事项范围、程序、救济等,对本市探索创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等进行制度化规定;对调解与诉讼对接、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调解业务指导、调解协议效力确认与执行、公益诉讼、检调对接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等防范机制,并依托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此外,还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经费保障,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等保障性制度作出相应规定。
全市16个区全面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作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枢纽型实体平台,非诉中心积极整合和引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资源入驻,初步打造了“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平台。2020年,全市非诉中心受理案件数量25万件,化解成功15.8万件。
人民调解委员会遍布220个街镇6000多个村居。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受案量为37万件,调解成功率92.8%。除了以往“老娘舅”比较擅长的家事邻里纠纷外,逐渐发展出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个门类。2020年,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受案量21.8万件,调解成功率86.9%。“大调解”格局初步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本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实现16个区全覆盖,知识产权纠纷年均调解2000余件,银行、证券、期货业纠纷年均调解4000余件。
法院系统积极推进诉调对接。通过一体化诉源治理、一站式诉调对接、一平台多元解纷工作,形成“1+2+3+X”诉源治理新格局。对邻里家事、小额债务、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等十类案件,探索试行先行调解,2019年11月25日,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开通以来,当事人通过平台直接申请先行调解3.8万多件。上海法院积极搭建“市-区-街镇”三级诉调对接网络,2020年1月至今年3月,通过诉调对接成功调解各类案件8.5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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