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酒后掉入升降机侵权责任谁来负

本文字数:1674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热线栏目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现“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通道已开通,您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在页面最下方留言处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记者  金勇

程先生请朋友在某酒店里吃饭,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此后,朋友因打电话离桌,却不小心掉进了饭店的升降梯里,摔断了骨头。程先生称,饭店升降梯口并未安放警示牌或其他安全措施。

然而,酒店称是程先生朋友饮酒过多导致的事故,责任应该由伤者和请他喝酒的人承担,与酒店方无关。但程先生及其朋友都认为主要原因是酒店没有尽到安全责任,双方对此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律师分析认为,当消费者在经营者的服务场所受到外来侵袭发生危险时,经营者的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酒店作为管理人,负有安全防范的义务,该酒店若不能证明其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程先生的朋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而程先生作为聚餐的召集者和组织者,未尽到对朋友人身安全合理注意及照顾的义务,及时留意其醉酒程度,没有及时提醒注意安全,陪伴或挽留朋友至酒醒后离席,应承担小部分的侵权责任。

【事由】

多年未见的朋友来沪办事,程先生在某酒店为朋友洗尘。饭桌上大家喝了不少酒。朋友因为接了个电话独自离桌,边走边打电话,不知不觉走到了酒店的升降梯前,一时疏忽摔了下去。程先生闻讯后赶紧将朋友送到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腿骨骨折。

程先生表示,他在酒店升降梯口没有看到任何警示牌或其他安全措施,这应该是导致朋友摔伤的最大“祸首”。但酒店方并不这么认为,坚称是朋友喝多了酒才导致事故,责任理应由伤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承担。

由于双方的意见相悖,对立情绪也比较严重,朋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问题始终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程先生非常不满,他表示这明明是酒店没有尽到安全责任导致的事故,怎么就得不到解决呢?

【律师说法】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认为,依据程先生所叙述的情况,程先生与朋友所就餐的酒店升降梯口没有放置警示牌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导致他的朋友在打电话的时候掉进了该酒店的升降梯里,造成了骨折的损害结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前述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合理限度范围通常是经营者应当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伤害和意外情况等做出明显的警示,或者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合理的说明,对于有违安全的消费者应当进行劝告,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于已经或者正在发生的危险,经营者应当进行积极的救助,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减少损失。当消费者在经营者的服务场所受到外来侵袭发生危险时,经营者的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酒店作为管理人,负有安全防范的义务,该酒店若不能证明其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程先生的朋友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离桌接听电话,因为没有留意,不小心掉到升降梯里,因其未能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而导致其在离桌接听电话的时候无法集中精力采取必要的注意,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而程先生作为聚餐的召集者和组织者,未尽到对朋友人身安全合理注意及照顾的义务,及时留意其醉酒程度,没有及时提醒注意安全,陪伴或挽留朋友至酒醒后离席,应承担小部分的侵权责任。

在此,律师提示各位朋友们,饮酒时一方面要爱惜身体,量力而行。另一方面作为共同饮酒人,要时刻注意安全防范,勤提醒细照顾,法律风险要牢记。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酒后掉入升降机侵权责任谁来负 2021-04-27 2 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