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上海法学教育风雨史话

南洋公学特班初试啼声动风云

本文字数:906

  □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南洋公学于1901年设立特班,命名为“南洋公学特班”。“南洋公学特班”以培养学贯中西的国家栋梁之才为己任,因此特班在重视英语和理、工课程以外,还特别强调对文学、法学、政治学、道德学等课程的学习。但对文学、法学、政治学、道德学等课程学习的方式则与理工课程的授课方式有所不同,主要采用自学加考试的传统书院制方式。

“南洋公学特班”的法学教育采用的就是这种既自由又严格的教学方式,公学配备法学指导教师,如蔡元培等。指导教师列示法学参考书目,如《宪法精理》《国法学》等,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学习内容,指导教师以月为单位,评阅学生的读书笔记,并命题考试,以甲乙划分等次。这种教学方法,对激发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掌握所学知识大有裨益。因此“南洋公学特班”学生毕业后,有不少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如吴宝地、潘承锷成为执业律师,王世澂、朱履和、贝寿同任职于司法机关,洪允祥为大学法学教师等。

“南洋公学特班”学生对法律的学习方式,已具备现代法学教育的雏形。参考书目并非《大清律例》而是以现代西方法律、法理为蓝本;所学法律既涉及宪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公法,也涉及民法、商法等私法;学生们学习也并非照本宣科,而是被要求结合切身经历或社会现实,探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和价值等。

注重学以致用是“南洋公学特班”学生学习的初衷。当时清廷法律陈腐,西方法律实用是显而易见的。“南洋公学特班”学生在学习时,始终立足于本国,除了单纯对西方法律的翻译,如李叔同翻译《法学门径书》等,更在意于思考当时的西方各国宪法,哪个更适合中国国情?怎样将西方的民法、刑法等法律更好地引入国内?于是,就有了“南洋公学特班”学生发起的我国第一次学潮“墨水瓶”事件,也培育了而后以改造社会、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己任的邵力子、黄炎培等著名人士,以及积极制定《中华民国约法》《修正大总统法》的我国第一代法学大家王世澂等人。

“南洋公学特班”的法学教育虽然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二年时间,未能形成专业化法学教育体系,但在探索我国现代法学教育方面初试啼声,为后来者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7 南洋公学特班初试啼声动风云 2021-04-28 2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