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中外案志

宋词中的那些法治故事

本文字数:3611

马光祖断案

苏轼

  □刘永加

宋代有一个耀眼的文学显现,就是诞生了唯美旖旎的宋词,几乎当时的诗人个个都会填词,因而留下了一大批精品佳作。据中华书局出版的《全宋词》统计,该书共收录两宋词人1330余家﹐词作约20000首,可见宋词浩若烟海。由于宋词题材广泛,展现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其中不乏反映诉讼和司法活动的作品,展示了不少法治故事。

苏轼、马光祖以词判案

在海量的宋词作品中,直接用作判词,宣判案件的词作不是很多,其中苏轼和马光祖的词作判案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

作为宋代大诗人大词人的苏轼,他一生写下了大量优秀的诗词作品,很多作品与他的从政息息相关。尤其是作为主政一方的官员,在司法实践中,苏轼也把自己的诗词作品用到了判案上。苏轼曾用七绝写了王探花判,用诗歌作判词,也是体现了苏轼的真性情和秉公执法的决心。在《坚瓠集》中,记载了苏轼用词作判案的故事。据记载,当时苏轼在杭州为官,他为杭州留下的实绩,至今仍被人们传颂。岂不知,苏轼还曾在杭州用词判过一起案子,而被载入史册。说灵隐寺僧人了然,一直苦恋着风尘女子李秀奴,并在自己的臂上刺字:“但愿生从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可见他们的相恋也是很艰难的。后来,了然耗尽所有资产一无所有了,李秀奴就离他而去。了然人财两空,一怒之下,把李秀奴杀害了。案子报到了苏轼那里,苏轼弄清了原委,做出了判决。不过苏轼一反常态,填词踏莎行代判词:“‘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空持戒。一从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即押市曹处斩。”

马光祖是南宋的诗人,他也是政坛上的明星,为官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为百姓办了不少好事。他在担任京口知县的时候,也曾用词作判决了一起婚姻纠纷案。

据《三朝野史》记载,京口县有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的房间,被女方家发现押至官府。马光祖问过案由之后,看到书生文质彬彬,不像恶人,就想成全他们。便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马光祖读罢,被书生的文笔和真情打动,当场大加赞赏,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成婚:“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冰人是马公。”判罢,令女方父母将女子嫁给书生,且厚赠嫁资,一时被传为佳话。这个减字木兰花的判词,新颖别致,令人拍案叫绝,因此被收入《全宋词》,元杂剧还改编为《马光祖勘风尘》的剧目演出,更是流传甚广。而马光祖的词判更是创造性地成就了这桩婚姻。

熊则轩、戴复古填词劝息讼

一方面宋代词人官员能够以词来判案,反映了他们的法制修养;另一方面,宋代官员们又渴望息讼少讼,哪怕是官衙闲赋也不愿百姓陷入诉讼纠纷,反映了他们的士大夫情怀。宋代诗人熊则轩在《满庭芳·波有颓澜》一词中,就称赞了他的朋友郭县尹,在汾阳为政一方,助民少讼的故事:“波有颓澜,渴无冷镬,谁言制邑为难。汾阳善政,史在笑谈间。三载刑清讼简,官事辨、俗阜民安。帘垂画,焚香宴坐,犹得半清闲。西风,催入觐,声驰当道,名达朝端。任锦溪溪上,卧辙攀辕。从此燕辕北去,好官样、留与人看。扁舟稳,图书外,惟有月俱还。”社会安宁,百姓和乐无讼被誉为为官者的清德,自然也就是赞誉朋友的最好事由。在词人看来,留与人看“好官样”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为官刑清讼简。少讼、无讼被认为是好官的重要标志,也就成为为官者追求的理想目标。

而在宋朝那个农耕时代,田地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立身之本,所以当时关于田产的诉讼争夺比较普遍,在所记载的案件中田产诉讼占比很高,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引起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关注,他们也用填词的形式来反映当时的情况,并有不少优秀的劝诫之作,这些作品目的也是劝人少讼或者不讼。南宋布衣词人戴复古的《贺新郎·兄弟争涂田而讼,歌此词主和议》一词曾劝诫了一对兄弟息讼,重归于好:“蜗角争多少。是英雄、割据乾坤,到头休了。一片泥涂荒草地。尽是鱼龙故道。新堤上、风涛难保。沧海桑田何时变,怕桑田、未变人先老。休为此,生烦恼。

“讼庭不许频频到。这官坊、翻来覆去,有何分晓。无诤人中为第一,长讼元非吉兆。但有恨、平章不早。尊酒唤回和气在,看从来、兄弟依然好。把前事,付一笑。”

词人用语直白、调侃诙谐。尤其是下阙指出:翻来覆去往官坊跑,于纠纷的真正解决有何助益呢?无争才是人生的第一要义,诉讼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兆头啊!经过这样一翻苦心规劝,浊酒一杯万事皆休,争议双方自然是重归于好,一场纷争也就这样被化解了。

正像上面这个案例一样,兄弟争田产,在宋代确是不乏其人,《明公书判清明集》一书中记载的就很多。其中在地方主政的吴恕斋所断兄弟争业一案就很典型:

这个案件说的是,潘琮和潘柽兄弟的房屋田产,此前潘琮将其出租给了他人,不料被其弟潘柽立契断卖,不仅如此,潘柽还在契约后面添上同姓潘祖应的名字,而且墨迹浓淡不同,所添字迹,又在税契朱墨之上。所以潘琮不认可这个卖契,不能作为凭据,并认为弟弟盗卖自家田产。经过县衙断案,他们不服又上诉到府衙,仍然不服,先后牵扯四年。后来吴恕斋到任知县后,重新审理了这个案件,对买卖双方的契约进行了比对,两家契约字迹相同,并对其田产进行了调查,得知潘琮、潘柽确是亲兄弟,潘琮出租田产是与其弟未分家之前,而潘柽断卖是与其兄既分家之后,因此此田系分在潘柽名下,所以潘柽属于自行书契断卖,即非盗卖潘琮之产。为此,吴县令作出判决,潘琮不得再妄行取赎。“如再不服,解府科断。小人为气所使,惟早于剖决,则阋墙之祸,何时而已。定限十日结绝,申。”虽然这起诉讼案件了结了,但是谁又能感知到他们四年的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付出,又如何去折算出代价呢?所以戴复古的劝诫就耐人寻味了。

吴淑姬、严蕊写词自辩

在宋朝那个几乎全民皆词人的时代,词作中还有一类就是由被诉讼人所作的自辨词。正像前面所说的司法官员在判案中运用宋词作判词那样,既新颖,又具感染力,从而使冰冷的律条具有了温度。

在宋代词人中有两位女性,她们是南宋的严蕊和吴淑姬。她都以文才名留青史,但同时她们身陷囹圄,遭受审讯,都是凭一首好词而重获自由,被世人传为佳话。

严蕊,字幼芳,南宋中期女词人。出身低微,自小习乐礼诗书,后沦为台州营妓。周密《齐东野语》对严蕊有记载,称她“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冠一时。问作诗词,有新语,颇通古今。善逢迎。四方闻其名,有不远千里而登门者。”然而,自古才女多薄命。南宋淳熙九年(1182),台州知府唐仲友为严蕊、王惠等4人落籍,回黄岩与母居住。同年,浙东常平使朱熹巡行台州,因唐仲友与朱熹政见不同,朱熹连上六疏弹劾唐仲友,并株连严蕊以风化之罪,将其抓捕,施以鞭笞,逼其招供,“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严蕊宁死不从,并说;“身为贱妓,纵合与太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后来朱熹调走,岳飞的后人岳霖任提点刑狱负责此案。严蕊抓住机会填词《卜算子》向岳霖表明心声:“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实际当时大多数营妓本是良家女子,因父兄破产或家被抄,受生活所迫而为妓,严蕊即本“不是爱风尘。”岳霖也被其深情的陈述所打动,就将其释放了。

吴淑姬,南宋著名女词人,湖州人。大约生活在孝宗淳熙年间。与李清照、朱淑真、张玉娘并称“宋代四大女词人”,著有词集《阳春白雪词》五卷。据洪迈《夷坚志》记载,她是湖州秀才之女,聪慧而能诗词。家贫貌美,为富民之子所霸占。却被人诬为有“奸情”逮捕审判,已定罪判刑。衙中僚吏观审后,置酒席,命她脱枷侍饮,“谕之曰:‘知汝能长短句,宜以一章自咏,当宛转白待制(知州王十朋)为汝解脱,不然危矣。’女即请题。时冬末雪消,春日且至,命道此景作《长相思令》。捉笔立成。”吴淑姬的词是这样写的:“烟霏霏,雪霏霏。雪向梅花枝上堆,春从何处回。醉眼开,睡眼开。疏影横斜安在哉?从教塞管催!”在场的各位官吏非常赞赏她的词作,第二天,果然汇报到王知州那里,说她很冤,终于将她释放。而这首词也就流传开来。

严蕊也好,吴淑姬也罢,毕竟在那个诗词流行的时代,偶遇赏识者能够给她们展示才华和自辩的机会,并赢得了他们的同情,在案情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司法官员自然就免去她们的罪责,得以释放,的确万幸。

综上所言,宋词在司法功能上的表现,今天看来也是十分珍贵的。这些当时身为司法官员的诗人和一些诉讼当事人的词作,是在正史中见不到的活生生的审案、诉讼和司法史料,其因此而演绎的法治故事,值得今人借鉴学习,并发扬光大,进而彰显法治的刚性与温度。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中外案志 B08 宋词中的那些法治故事 2021-04-28 2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