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外地媳妇继承房产起纠纷

调解员耐心说理巧断家务事

本文字数:1269

  □法治报记者  金勇

毛某与丈夫小夏未生育子女,婚后第三年,丈夫小夏因病去世。毛某要求继承丈夫小夏名下的宅基地房屋,公婆夏某、池某不同意,双方各执己见,并产生矛盾。为此,双方找到奉贤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通过背对背调解,最终平息了这起继承纠纷。

【调解过程】

调解员经了解得知,毛某来自贵州,三年前经人介绍,和奉贤本地人小夏结婚。婚后第二年,丈夫小夏就病倒了,治病花去了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几乎全部的积蓄。一年后,小夏撇下妻子和父母撒手人寰。毛某认为,宅基地房子有小夏份额,现在老公没了,老公的遗产自己当然有权利继承。小夏的父母也有自己的想法:儿媳妇来自贵州,山高水远,和儿子结婚才三年,也没有留下一儿半女,年纪轻轻的姑娘肯定留不住,难道还要分走老两口亲手造的房子?家庭内部争斗因此拉开序幕。为此,毛某和公婆吵得不可开交,双方剑拔弩张,都不肯退让半步。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方情绪都慢慢平静下来,各自的主张越来越清晰。毛某最终同意不要老宅的房子,提出折算成现金15万元,而且必须当天拿到现金。老人这边眼看自己房子保住了,也同意了儿媳妇的要求,但是有个条件,要求儿媳妇马上从这个房子里搬出去。一方担心搬走了不给钱,一方担心给了钱不搬走,双方的信任已经崩塌,又开始了新一轮情绪的宣泄和正面争执。

同时,毛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只要现金,不同意转账,这又增加了调解的难度。调解员考虑到毛某只想要现金,其实是为了心里踏实,为此对两位老人做了大量工作,老人最终拿来了现金15万元交到了调解员手中。为了让大家都能放心,调解员带着双方一起前往最近的银行,经过现场清点、签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看上去事情总算解决了。

然而,毛某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把自己的名字从丈夫墓碑上去掉。对此,两位老人气得直发抖,无法接受毛某的要求。他们表示,说好收到钱后毛某就搬走,现在又提这样的要求,还涉及已故儿子的墓碑,断然拒绝了毛某。毛某也觉得万分委屈,她告诉调解员,自己才28岁,之所以如此做只是想早点忘记这里的不幸,回到老家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鉴于双方情绪都无法平静,调解员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开导老夫妻要多想想毛某在儿子生病期间的细心照料,现在人没了,但是生活还要继续,毛某还年轻,以后还要有自己的生活,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怄气。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两位老人最终同意更换墓碑上的名字。一场一波三折的纠纷最终被平息。

【调解心得】

老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庭纠纷向来都是看似简单却很难调处的纠纷。某种意义上“家”从来不是讲道理的地方。家人之间,除了法律上的关系,更难解的是情理上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事情没有对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因此,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最重要的就是要直面难点,把调解重心放在对情理的梳理上,把法律的准则融进共情和共鸣的摆事实、讲道理中。调解员要始终站在中立第三方的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想通了、气顺了,纠纷也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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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外地媳妇继承房产起纠纷 2021-05-04 2 2021年05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