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一大安全隐患。近日,青浦警方连续查获了数辆仍在道路上行驶的报废车辆。
今年3月,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根据前期线索在本区城中东路出环城东路西约100米处,查获了一辆外观较新的沪牌黑色小轿车,并查获了驾驶员陆某,陆某竟表示其一直认为车子是新车不需要去验车,9年来自己的车子从未去验过车。目前,驾驶员陆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青浦警方将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今年4月,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根据前期线索发现一辆沪C牌小轿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随后民警在一公共停车场内查获该小轿车,并通知驾驶员袁某至交警支队。另外,民警发现这位马虎驾驶员的驾驶证也超过了有效期,现袁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及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3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并强制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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