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人民出版社
【智慧法治】
可信算法的法律控制
作者:袁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1989年2月出生)
摘要:符合可理解、可靠和可控等内在要求的可信算法是防范算法风险和构建算法信任的基础,算法的可信控制应该成为算法治理的核心。通过法律的可信控制,即按照法律嵌入和法律调节的规制逻辑,通过贯穿于算法的技术层、应用层和治理层的系统化制度安排,确保算法以可信任状态得以设计、部署、应用和执行,是实现算法可信的有效方式。系统地构建算法可信控制的制度体系,需要从算法本体的维度通过完善透明度规则、推动算法伦理法律化和探索算法验证评估制度确保算法自身的可信度,并从算法关系的维度通过明确算法权利、强化算法问责和拓展监管体系等制度约束算法相关主体的行为。
【理论前沿】
论数据垄断:大数据视野下反垄
断的法理思考
作者: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1982年7月出生)
摘要:大数据对传统反垄断理论在法理层面提出了挑战,数据垄断需要重新思考市场力量判断、必要设施原理与消费者保护问题。通过对大数据的特征与反垄断理论进行法理层面的分析,首先,可以发现大数据对企业市场力量或垄断地位的强化非常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企业所涉及的平台类型、网络效应特征、多宿主等情况来分类分析。其次,法律可以结合不同数据的类型,促进数据的合理共享流通。最后,数据隐私保护可能构成反垄断议题,但应避免将数据收集增加简单等同于产品质量下降。应注意数据隐私保护与反垄断制度的分工与配合,法律不应过多依赖反垄断法解决数据隐私保护,但可以将数据隐私保护作为衡量企业市场力量的参照。
【民法典适用】
民法典体系视角下的法律行为制度
作者: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1985年3月出生)
摘要:随着民法典竣工运行,应从体系视角跟进观察、评估法律行为制度及其承载的意思自治理念所表达的体系价值、体系效应和体系发展。在体例维度,民法典作为典范性法源,开放了法律行为的准法源地位,具有落实私法自治之宪法基本权利的意义;总分则体例结构之下,法律行为制度的体系价值可结合“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 “法律行为”三个关键词展开。在构成维度,民法典的规范分析表明,意思表示系成立法律行为的先行机制;意思表示规范中,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的体系效应尤其值得重视。在效果维度,民法典并未就处分行为的效力配备具体规则,需借助类推予以补充和发展;动产和权利担保法的体系重整,会引发处分行为在物权变动公示对抗规则、所有权担保规则等局部新的解释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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