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杨莹莹
“这个注册费仅为3万元的互联网环保网站被估价为15亿元。”当戴某得知这个消息时,便再难以安然入睡。本是被人诱骗投资巨款的被害人,却鬼使神差走上诈骗他人的不归路。
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最终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40万元,戴某、张某犯诈骗罪,各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我有一个15亿的环保大项目”
2019年9月底,蒋阿姨的老乡张某带着一名自称为“贾某”的女子突然找到她,邀请她投资一个“互联网环保”项目。张某和一起前来的贾某在蒋阿姨面前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个环保网站已经被人花15亿元收购了,现在投资绝对是投一返十的大项目。”
蒋阿姨对高额回报心动不已,便东拼西凑甚至还借了高利贷,先后转账给张某和贾某共计200多万元。去年10月17日,张某她们希望能再向蒋阿姨借点钱,此时,迟迟见不到高额收益的蒋阿姨已对张某产生了提防。见此情景,张某、贾某当即给蒋阿姨写下保证书,承诺将张某位于闵行七宝某小区的房子转让给蒋阿姨的小儿子。于是,蒋阿姨又借了100多万元给张某和贾某。
过了不到一个月,张某、贾某还带着蒋阿姨去了这个项目“主理人”杨某的公司。之后,蒋阿姨又借给了杨某、张某、贾某他们65万元。
从被骗200万到变成施骗者
时间到了去年12月5日,禁不住蒋阿姨对收益的反复催问,张某告诉其收益会很快到账,并当面交给蒋阿姨一张银行对账单,账单显示戴某的账户余额4.5亿元。但张某称该账户暂时被银行冻结,还需要等待。
蒋阿姨儿子质疑这张单据的真实性,于是便和蒋阿姨一起去银行核对。一问才知道这张对账单是假的,蒋阿姨这才彻底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选择了去派出所报警及时止损。
但让蒋阿姨想不到的是,这两位向自己借了300多万元的中年女性,同样也是另一场骗局的受害者。而“贾某”这个名字也是假的,她本人原姓戴。
原来,戴某和本案另一名被告人杨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9年5月底,杨某向戴某介绍,她可以抢注一个过期未续费的名为“中国某环保节能”的网站。
在戴某花费几万块抢注完网站后,杨某告诉戴某,买家找到了,对方愿意出15亿元人民币来购买该网站。但签完交易合同后,杨某称对方愿意先出百分之三十,但网站需要出资进行包装、运营,需要一些前期交易的相关税费等。2019年7月,戴某向张某借了巨额资金,然而杨某那边依然没有返利的迹象。
戴某让张某介绍其他人借钱给她投资,于是她们便将目光瞄准了蒋阿姨。而在与张某一起向蒋阿姨借款300多万后,戴某虽然明确意识到杨某是在行骗,但还是选择了自欺欺人。
但同样让张某和戴某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出资15亿元要购买网站的买家却是杨某诈骗故事中的“虚拟一角”。
为了诱使戴某继续往这个项目里砸钱,杨某虚构了一名卖家,并安排其以15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该网站,在同戴某签订虚假合同后,以交易税费自理等理由要求戴某垫资。
闵行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单独或与被告人戴某、张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其中被告人杨某共计诈骗360余万元,被告人戴某、张某共计诈骗65万元,数额均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部分行为属共同犯罪。最终,经闵行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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