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11岁男孩在铁路线中间玩耍时,意外遭一辆货运列车撞击身亡。父母悲痛之余,因赔偿金与铁路公司闹上法庭。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此案委派给徐汇区第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员从法、情、理上启发疏导,使当事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据此拿出折中方案,促成双方和解。
男童被撞身亡 理赔难达一致
2020年8月,某铁路公司的一辆货运列车,与一名站在铁路线中间低头看手机的11岁男童胡某某相撞,致胡某某死亡。孩子父母刘某与胡某因此事故与该铁路公司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于去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铁路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该案由法院诉前委派给徐汇区第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调解员在经过初步调查后发现,案件双方对此事件存在较大分歧。申请人胡某与刘某称,其儿子被铁路公司的列车撞击死亡,被申请人铁路公司应为此次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负全部责任,且认为应该按照“同命同价”的相关规定,适用上海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申请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7万元。
而被申请人某铁路公司则认为,两申请人作为死者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监护义务,存在过错,理应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死亡赔偿金,即使按照“同命同价”的相关规定,死者为安徽人,在安徽生活,理应按照安徽省的相关规定计算死亡赔偿金,而不是按照上海的标准计算。
理清各方责任 为合理调解铺垫
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安排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通过初次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点主要有二:一是对事故责任的承担方有争议;二是对死亡赔偿金的金额不能达成一致。
据此,调解员立足争议焦点,制定调解计划,决定从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入手。关于责任承担问题,被申请人方铁路公司在铁路的管理中是存在疏漏的,死者所在的轨道附近没有有效防护措施,且铁路管理公司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列车撞到人造成小孩的死亡;而申请人方刘某、胡某作为死者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尽到监护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但刘某、胡某在案发时疏于防范,并没有起到监护责任,在死者死亡的结果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解员对双方解释,不管是铁路公司还是父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都存在过错,分摊责任比较合理,双方对此也能承认。
情理法兼顾做工作 缩小赔偿金差距
剩下的争议就是关于死亡赔偿金计算问题。调解员指出,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第17条明确规定“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对建立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原则提出明确要求。
同年,上海作为全国范围内“同命同价”试点地区,出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死亡赔偿金根据上海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且规定该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故在本起纠纷中,有关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按照上海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申请人铁路公司默认了这一点,但因双方和解方案差距较大,希望能就赔偿金额进一步协商。
调解员随后多次就化解方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于铁路公司,希望公司能就人性化考量,对方夫妻就一个孩子,11岁就失去了生命,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可以说是非常巨大的;对于刘某、胡某一方,在对夫妻俩进行人文关怀的基础上,摸清其心理底线,逐步缩小赔偿金额的差距。最后再次组织双方到调解室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委派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三天后申请方致调委会告知已收到补偿款,并向调解员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案件点评】
这是由一起意外铁路上的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双方存在的分歧较大,调解员及时调整思路,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等,为调解做铺垫。
由于调解员分别做工作,从法、情、理上启发疏导,使各自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法律关系简单了,责任也明显了,使调解有了法律依据。
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各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下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及以后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案件,将不会再因城乡身份差异而导致赔偿金额不同,这意味着“同命不同价”的时代在上海已经成为历史。“同命同价”原则的适用,体现了对生命的同等尊重,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
该案调解员充分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找到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充分沟通,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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