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李思润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了服务保障船舶产业发展海事审判情况,并发布了海事审判白皮书。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至2020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审结船舶产业相关海事海商案件237件,涉外案件呈上升趋势且易引发关联或金融类纠纷。
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20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审结船舶产业相关海事海商案件237件。其中,船舶建造类纠纷56件,船舶修理类纠纷50件,船舶配套产品买卖类纠纷60件,涉船舶建造金融纠纷34件,涉船舶建造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0件,船舶修建中介、船舶设计等其他类型纠纷7件。相关案件以合同纠纷为主,占比超95%,与船舶建造相关的侵权纠纷则占比相对较少。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国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公信力逐步提升,国内船企开始尝试在出口船舶建造及相关合同中约定选择在国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涉外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新加坡买方在争议发生后变更仲裁约定改为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的船舶建造合同案件,还出现了适用英国判例法判决的船舶建造佣金合同案件,以及依照公约对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案件。
为充分发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船舶产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上海海事法院创新实践了一系列工作模式和审判机制。
首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崇明长兴岛国家级船舶产业基地设立长兴岛派出法庭,拓宽自贸区法庭服务临港新片区职能,采取船舶产业关联案件跨部门组成合议庭审理等,形成更好解决涉船舶产业类矛盾纠纷的审判模式。
其次,健全专业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组织优势,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做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和外国法查明工作,聘请专家建立技术咨询人才库等,提高涉船舶产业类纠纷解决专业水准,努力打造中外当事人信赖的争议解决优选地。
此外,上海海事法院还主动延伸海事司法服务。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回应船企司法需求,助力船企应对风险挑战。深化长三角区域海事司法协作,形成服务船舶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白皮书还提出了相关建议,比如针对中国船企对外籍船舶进行修理时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有待加强、船舶建造合同订立时考虑风险不够充分等问题,向行政主管机关、行业协会组织、船舶产业链条各环节上的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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