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四川长宁法院法官巡回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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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竹海人民法庭法官深入蜀南竹海景区,巡回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

2020年8月,杜某搭乘任某的两轮摩托车前往蜀南竹海景区一在建工地务工,在一景点处被对向开来的由曾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杜某与任某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救治。住院治疗后出院,杜某、任某两人均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该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某与任某无责任。当事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杜某与任某将曾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长宁法院。

由于杜某与任某仍在康复期行动不便,同时也为更好查勘现场,长宁法院竹海法庭决定到事故发生地巡回审理此案。庭审现场,双方就各自主张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主审法官听取了双方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巡回审理结束后,竹海法庭干警对景区游客和工作人员开展了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交通事故防范及处理流程的法律宣传。“在景区还能看到法庭审理案件,法官还解答了我们的问题,很接地气。”景区游客李某表示。  王睿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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