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污染,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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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专职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处置的经理小谢,因贪图利益将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小李处置,小李则将收来的危险废物卖给小王非法处置。近日,经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小谢等3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7万元。

小谢本是上海一家油墨公司的经理,专职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处置。2019年4月起,小谢经朋友介绍结识无业游民小李,小李得知因为小谢的职务关系,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想要进出公司,只要他打声招呼,门卫便会放行。几声“大哥”、几杯白酒之后,小李提出了一个生财“妙计”,小李可以安排车辆到小谢公司私下收购危废废料桶和一般固废,等小李卖给他人后再给小谢一定的提成。小谢本有些犹豫,小李并没有危废处理资质,交给他处置属于违法行为,但一想到自己的二宝刚出生,大宝马上要上小学,自己的老婆又刚没了工作,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便答应了下来。

二人合计后,约定每周两次由小李安排车辆到油墨公司收购废料桶,为了掩人耳目,时间都定在晚上八九点。小谢如果在公司,就由小谢为其开门;如果不在,小谢就跟门卫事先打好招呼,让其晚上放行。就这样,小李陆续从公司运走大废料桶3千余只、小废料桶4千余只,都卖给了某区各个无证处理站,小谢从中获利31万余元。

小王在某区租赁了一个废品收购站,专门用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他在回收站挖了一个渗坑,将含重金属的处理废水通过渗坑直接排到室外。小李经同乡介绍认识小王后,就把最后一次从小谢公司拉来的危险废物全部都卖给小王。没想到,小王还没来得及处理这批废料桶,因附近居民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就上门检查了,小王只得仓惶而逃。后小谢、小李、小王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检测,废品收购站水坑内总镍、总锌等指标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该场所的臭气浓度超过《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臭气浓度,3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污染环境罪。

3月12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将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10个月,小谢有期徒刑9个月,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共计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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