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一男子以介绍生意为由,引诱民宿老板进行改造,还借着这个名头白吃白住了半个月。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卢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老顾在崇明经营一家民宿,去年7月的一天,卢某一家三口来到他的民宿入住,攀谈过程中,卢某自称上海某名校研究生,自己也经营民宿,还是旅游局的顾问,询问老顾愿不愿意跟他合作,承诺每周帮老顾的民宿介绍一批顾客。
老顾有些心动,卢某建议他对民宿的环境、设施等进行全面改造,还热情地垫资帮老顾买了一批床单、桌椅、厨房用品等,在设备到货以后,卢某向老顾收取了4万元的费用。
卢某还告诉老顾,民宿现有的工作人员太少,无法满足接下来那么大的客流量,就帮老顾招聘了一名厨师和三名阿姨,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卢某还鼓动老顾联系周围另外几家民宿一起进行改造,并且承诺将来游客多了会分给他们一些生意。
就这样卢某带着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帮助老顾改造民宿为名,一住就是半个多月,这中间没有付过住宿和餐饮费用。卢某离开后,多次联系老顾,说会有游客来民宿用餐,但是自始至终一个游客也没有来过。
意识到问题不对的老顾再次联系卢某,要求他归还民宿改造的费用,这个时候卢某又提出来,要把民宿承包下来,还安排了龙某等两名管理人员去考察,而事后龙某告诉公安机关,自己也是被骗来的,并且卢某还借了他的钱没有归还。
在老顾的再三催促下,卢某才来到民宿,签订了一份民宿租赁合同,但并未支付租金。在这之后,老顾多次联系卢某要求其支付租金,但是卢某以银行转账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还把对方拉黑了,直到这时,老顾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经查,卢某谎称自己是旅游局的顾问,以此骗取老顾的信任,又以介绍生意为由,引诱老顾对民宿进行改造,骗取相关改造费用共计9200元。崇明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卢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