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刘萍 姜叶萌
虽然知道搭建鸽棚对邻居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主人却不主动试着处理好邻里关系,只以一句“我对鸽子有感情”拒绝拆除鸽棚。不胜其扰的四户邻居无奈将鸽棚主人老于告上了法院。败诉后,老于仍拒绝拆除鸽棚。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强制执行,终将困扰居民生活十余年的鸽棚拆除。
“任性”养鸽,邻里不胜其扰
老于今年已七十有余,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饲养鸽子。2004年置换到三楼新房后,老于就在南阳台搭了鸽棚,鸽子多的时候有30多只。当一楼的住户看着天井里落满难以清洗的鸽粪,二楼的孩子因鸽毛诱发哮喘,四楼的老人因鸽子“咕咕叫”整夜整夜无法入睡……大家没法忍受了,纷纷找到了居委会和物业,要求解决矛盾,让老于拆除鸽棚。然而,老于的态度很坚决,不拆!
忍无可忍的四户邻居将老于告到了上海虹口法院,要求老于将阳台上的鸽棚拆除。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于在自家阳台搭建鸽棚并饲养信鸽,妨碍和影响了四邻的正常生活环境和居住安宁。尽管老于抗辩饲养鸽子为个人爱好且鸽棚搭建于自家房屋之内,但其行使权利应当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得侵害或限制相邻方的权利。最终,法院判令老于拆除鸽棚。
“持证”做“挡箭牌”
判决生效后,一楼的陈某见老于丝毫没有履行的意思,只得向上海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知这一消息的老于根本不在乎,在接到了两张传票后,老于来到了法院。
“法官,我觉得法院判我拆鸽棚是没道理的,所以我不履行。”“为什么没道理?”“我是上海信鸽协会的会员,我还持有信鸽协会颁发的鸽棚合格证,你说我为什么要拆?”
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规定》规定,本市实行的是文明和谐、有利于市容环境优美整洁的养鸽政策。但你养鸽时非但没有遵循与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还影响市容环境、引发邻里纠纷。如果你说的合格证是真的话,我们将会向上海信鸽协会和上海体育行政部门反映,建议他们实地指导,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周后,老于来电表示已拆除鸽棚。执行法官上门查看,发现鸽棚已拆除,但有5只鸽子养在鸽笼里。执行法官征求邻居陈某的意见,陈某表示认可鸽子养在鸽笼里,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然而,数月后,老于又偷偷地将鸽棚搭了起来。事情很快被四个邻居发现,在讨说法未果之下,四人共同向上海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于拆除鸽棚、鸽笼。
当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时,老于终于拿出了“杀手锏”,即信鸽协会的会员证及鸽棚合格证,坚称合法拥有鸽棚,不会轻易拆除。执行法官严肃地告知,“有信鸽证也不能以此为由损害相邻方的权益,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得到履行。上次你拆除了鸽棚,现又重新搭建,法院将依法严格执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罪。”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老于最终表示将尽快履行。几天过后,老于表示已拆除鸽棚、鸽笼。对此,申请执行人予以确认。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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