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庭审

帮你赚钱?“亏损”中获利才是真相!

90后男子代理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诈骗他人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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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被告人毕松明(化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法槌敲响的那一刻,站在被告席上的毕松明将头垂得很低,而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早已泣不成声。

两年前,毕松明招募多人,通过网络代理多个虚假期货交易平台,以平台客服身份招揽客户入金交易,并通过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诱导客户交易,进而从“交易亏损”中获利,骗得多名被害人160余万。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记者在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理财老师”指导盈亏落入陷阱

毕松明年仅三十,初中文化。据他自述,2019年,自己通过网络看到“信管家”“宏远国际”“中国国际”等所谓期货交易平台在招募代理,由于早年曾接触过这一行当,深知其中“套路”。“当时帮公司干自己只能拿到20%的提成,我就想着自己单干。”

按照毕松明与平台之间的约定,具体提成以客户亏损金额按照比例划定,客户在亏损的情况下,毕松明可以拿到80%,但如果在客户盈利的情况下,毕松明就需要将盈利部分作为赔偿款倒贴给平台。

毕松明坦言知道这些所谓期货交易平台都是虚假的,并不与真实的交易所对接,客户的钱不进入真实的市场交易。而且,这些平台还随时存在跑路风险,即便是自己高额的提成也可能面临不保。

但毕松明还是在2019年至2020年间,先后租赁江西省景德镇泰豪珑园、地王大厦等办公地点,招募多人,以所谓期货交易平台客服的身份,通过拨打电话、微信等方式招揽客户入金交易。

按照毕松明划定的组织分工,他招募的“员工”中有人负责拨打电话招揽客户,推荐理财老师,自己和团伙的另外两名成员则扮演理财老师,通过发送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诱导客户交易,或直接操纵客户账户进行交易,造成客户亏损,进而从“交易亏损”中获利。

一场骗局换来“12年半”刑罚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多组证据,分别证明了本案所涉“信管家”等平台系虚假期货交易平台,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被告人毕松明所起的作用,以及毕松明实施电信诈骗的具体手法以及犯罪事实等。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害人所投资的平台均系虚假投资平台,毕松明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目的,主观上对“中国国际”、“信管家”等投资平台的虚假性和不稳定性是明知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虚构事实、真相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错误处分财产。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以虚假期货投资平台诱骗被害人交易,并从交易亏损中获利的犯罪手法,与普通的电信诈骗犯罪有一定的区别,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被害人在犯罪团伙诱骗下,进入各类投资交易平台,误以为在真实期货市场交易,误认为在增值期货交易中产生亏损,实际上却进入了犯罪分子的圈套,导致该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时间长,被害人不易察觉,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辩护人认为,毕松明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在本案中,毕松明他们其实是个代理商,他们的行为较之于跑路平台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是相对要小的,希望法庭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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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8 帮你赚钱?“亏损”中获利才是真相! 2021-06-11 2 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