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假冒律师骗取3.7万余元获刑九个月

本文字数:1053

  据“正义网”报道,假冒律师身份、伪造法院文书、PS律师证……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陆某假冒律师身份,骗取4名被害人合计3.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2020年1月,一名男子持一份“判决书”复印件来到慈溪法院,询问申请强制执行事项。

然而,工作人员却并没有在法院案件系统上找到这份“判决书”的任何信息。

细看之下,虽然“判决书”上有法院院章,但行文格式却与正常的判决书不同,其中释法明理和判决部分更是简略粗糙。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高度警惕。

该名男子称,  “判决书”复印件是从一名陆姓律师处拿到的。1年前,他委托“陆律师”帮忙打官司,为此支付了5000元。

其后将近一年时间,陆续通过“陆律师”收到了“开庭传票”  “判决书”等法院文书,因此从未疑心。后来得知案件胜诉,他就找“陆律师”拿了“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与慈溪市司法局核实,并没有该名陆姓律师的执业信息。法院与司法局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移送相关案件材料。同年3月,警方将“陆律师”抓获。

经查,  “陆律师”本名陆某,多年前曾在律所实习,后开办了一家法律咨询机构,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等服务。

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间,陆某冒充律师身份,先后从4名被害人处骗取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共计3.7万余元,诈骗所得钱款被其用于还花呗、信用卡及自己的日常开销。

其间,每当被害人询问案件进展时,陆某就会伪造法院传票、判决书等公文敷衍。为了让“戏”更逼真,他还从网上找来律师证照片,用PS技术加上自己的照片、名字等信息,制作成假的律师证。

案发后,陆某退赔4名被害人全部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对此法官提醒:聘请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确认律师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要警惕那些自称“有关系”,满口“打包票”或者要求“花钱打点关系”的“律师”,谨防掉入陷阱!

如有案件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拨打法院咨询电话,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报案。(余建华  陈露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假冒律师骗取3.7万余元获刑九个月 2021-06-21 2 2021年06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