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冯女士
投诉时间:2021年6月
装修结束后,发现与效果图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修改吗?
为吸引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装潢公司提供的效果图越来越吸引眼球,给装潢公司带来了不少的订单,但部分消费者到装修结束后才发现实际跟效果图出入很大,就是投诉也是悔之晚矣。
近期,消费者冯女士与某整装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设计效果图让冯女士非常满意认可。谁知,临近装修尾声,冯女士却发现其中一个卧室的床太大,导致床刚刚好放进去,与效果图有了明显的差别。她表示效果图显示床两边和床尾都留有一定的空间,一个人可以走动,如今床两边都紧贴着墙,连被子都没有办法铺平整,房间显得压抑、紧凑,冯女士要求更换床,却遭到对方拒绝。
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冯女士向浦东新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记者连线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该商家负责人黄女士,对方称当初床的尺寸大小冯女士是认可的,并且有冯女士的签字,如今床也放得进去,而效果图属于“仅供参考”,实际尺寸是根据客户需求定的,当初冯女士并没有对床的尺寸提出异议,如果当初提出尺寸大了,是可以更换的,现在更换会产生人工成本,需要冯女士承担。
在沟通过程中,冯女士称她没有考虑那么多,没有测量卧室的实际尺寸,一心只相信专业的设计师会依据效果图帮她考虑,就在尺寸确认单上直接签字认可了。冯女士认为,装潢公司是专业的,应该提醒她尺寸问题会导致的效果图差异,但事实上,对方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最终在消保委的协调下,经营者同意免费为冯女士更换了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家装设计效果图即属于装潢合同的一部分,装潢公司需遵循效果图进行设计;同时,由于消费者不具有专业性,即使消费者签字认可,但装潢公司也应考虑到家具的实际尺寸对于设计效果的影响,并提醒消费者,需征得消费者认可。如果装潢公司一意孤行,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浦东新区消保委表示,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一定要选择口碑好、规模大的企业,应与装修公司签订详细的合同,特别是对于设计图,消费者可要求对方将设计图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入合同以及签字盖章确认;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应做好材料验收、项目验收等事项,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分析认为,装潢公司交付的实际装潢成果与效果图不一致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装潢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就有关家具予以更换。
“就消费者冯女士的遭遇而言,装潢公司所提供的效果图构成装潢合同的组成部分,装潢公司应按双方约定履行。”金玮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金玮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如装潢公司在设计、施工、提供家具过程中存在变更事项的,应如实告知消费者并作合理提醒,而非欺瞒或误导消费者。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装潢公司时,应选择具有良好口碑的诚信企业,且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将相关设计、装潢要求等予以详细载明并将设计图、效果图等作为合同附件;装潢过程中及竣工验收时,应做好审核、验收工作,对如需签字确认的事项内容应审慎核对,尽可能避免争议发生。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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